州九届人大七次会议
文 件 之 17
黔西南州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2月9日在州九届人大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黔西南州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提请州九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州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决议,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州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州预算执行情况
汇总全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2025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97.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6.69亿元。经汇总各县(市)调整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97.2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21.9亿元。预算执行中,全州财税部门、非税征收部门,聚焦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克服客观实际困难,强化协同配合,加强征收管理,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22亿元(具体分项详见附件),为调整预算的99.98%,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收1.95亿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52.68亿元,增收4.09亿元,增长8.43%;非税收入44.54亿元,减收2.15亿元,下降4.6%。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74.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2.59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25.49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转0.3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3亿元,调入资金49.44亿元,当年收入合计523.67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9.56亿元(具体分项详见附件),为调整预算的99.4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2.58亿元,增长0.62%。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2.33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转0.17亿元,调出资金2.04亿元,当年支出合计495.1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大于支28.5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的专款26.02亿元后,全州净结余2.55亿元,按照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州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5.7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6%,比上年决算数增收36.47亿元,增长21.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3.93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转0.42亿元),调入资金2.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4.6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当年收入合计348.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2.2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5%,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1.58亿元,增长5.77%。加上调出资金39.53亿元,上解省级支出1.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6.4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转1.7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331.3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17.04亿元,按照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9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22.88%,比上年决算数减收1.71亿元,下降63.69%(主要是普安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存在一次性收入2.4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23亿元,当年收入合计1.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7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25%。加上调出资金0.92亿元,当年支出合计0.96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0.25亿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州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合计87.4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94%(社保基金预算未作调整),比上年决算数增收5.48亿元,增长6.69%。其中: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47.9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3.8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5.71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支出合计75.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42%,比上年决算数增支5.02亿元,增长7.16%。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4.2亿元,转移性等其他支出0.97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12.24亿元,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积累,为以后年度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提供保障,增强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全州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1223.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616.6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606.99亿元。全州政府债务余额为12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611.5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603.98亿元。均未超过核定限额。
(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州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州本级预算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68亿元。经州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17.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75.2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86%,比上年决算数减收0.37亿元,下降1.99%(主要是从2025年起,州本级执行全省统一的税收分享体制,州本级对兴义市、原义龙新区税收收入分享比例减少)。其中:税收收入9.95亿元,减收0.87亿元,下降8.04%;非税收入8.27亿元,增收0.5亿元,增长6.46%。加上上级各项补助收入63.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75亿元(含再融资债券),上年结转收入16.3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调入资金1.07亿元,当年收入合计111.91亿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7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26%,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71亿元,增长5.22%。加上州对下补助支出12.2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0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93.75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大于支18.16亿元,扣除结转到下年的专款16.54亿元,州本级净结余1.62亿元,按照规定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收1.87亿元,增长269.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8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9.4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7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当年收入合计17.8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7%,比上年决算数增支6.13亿元,增长278.29%。加上州对下补助支出0.1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11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3.59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4.22亿元,按基金管理政策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减收0.05亿元,下降65.38%(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影响,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少)。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8亿元,当年收入合计0.2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加上州对下补助支出0.01亿元,支出合计0.05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0.17亿元,按照规定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州本级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合计66.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40%(社保基金预算未作调整),比上年决算数增收4.18亿元,增长6.68%。其中:保险费收入29.9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1.56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5.3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支出合计58.0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08%,比上年决算数增支3.99亿元,增长7.3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7.18亿元,转移性等其他支出0.89亿元。收支相抵后,年末结余8.72亿元,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积累,为以后年度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提供保障,增强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情况: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核准州本级2025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120.1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43.8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76.28亿元。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19.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43.2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76.15亿元。均未超过核定限额。
二、2025年落实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资金统筹,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做好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各项重点工作,为“十四五”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一)稳投资促消费协同发力,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提质。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把扩大投资、提振消费作为切入口,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大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资金8.32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6.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9.11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144个项目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政银企对接活动,争取银行机构授信18.27亿元,有力支持“5+3”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助力大力提振消费。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16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9亿元,州级安排促消费专项资金0.4亿元,支持汽车、家电、家居以及数码产品等领域以旧换新,支持开展“新春聚惠黔西南”“畅享阳光黔西南”“秋冬暖心消费季”等促消费活动,全年带动消费38.86亿元。发放惠民惠农补贴34.39亿元,惠及90余万户,受益群众220万人(次),助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用好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信贷投放力度,2025年新增民营企业贷款30.47亿元,增长4.54%。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作用,2025年新增担保贷款18.1亿元,其中小微、“三农”担保贷款17.48亿元,平均年化担保费率1.01%。全州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8亿元,占全州政府采购规模的65.46%。做好“三个大抓”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25.31亿元,州本级统筹安排产业发展资金7.21亿元,用于支持工业产业、农业产业、文体旅融合产业加快发展。统筹安排重大项目经费1.1亿元,用于支持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推动实施等。统筹安排经费0.2亿元,支持招商队伍外出招商、重大项目对接和扩大对外宣传。
(二)多渠道开源节流,保障财政运行平稳。聚焦财政增收节支,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推动实现财政收入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升。深化拓展税收共治,强化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费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切实堵塞征管漏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稳步实现收入由数量到质量的转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提升至54.19%,较上年提高3.19个百分点。争资争项持续发力。抢抓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重大机遇,紧紧锚定中央和省级政策支持方向和重大资金投向,高质量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全面加强向上汇报对接,提高项目资金申报有效性和精准性,全年累计争取各类资金323亿元,为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可花可不花的一律不花,可以少花的尽量少花,必须要办的活动坚持厉行节约。面对财政收支压力,坚持“有保有压”,全州预算编制阶段压减“三公”经费及非刚性、非重点项目等一般性支出2.77亿元,年度预算执行中压减1.27亿元。始终把“三保”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库款保障的绝对优先位置,全州累计完成“三保”支出261.91亿元。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回应群众美好期盼。完成民生类重点支出291.34亿元,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多渠道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全州下达就业补助资金2.21亿元,用于持续推进“六六就业稳岗计划”,支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夯实稳就业保就业基础。争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1亿元,带动银行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89亿元。扎实做好教育保障。全州完成教育支出94.49亿元,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领域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较高水平,高中教育办学质量持续提高、职院“双高”创建取得突破。支持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州完成卫生健康支出46.22亿元,用于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救治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治、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及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等,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强化生育支持。支持完成州中医院整体搬迁和州医院改扩建主体工程建设。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全州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9.49亿元,基本养老待遇逐步提高,促进实现“老有所养”。统筹下达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47亿元,持续提高困难群众待遇标准、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及康复等,全力保障兜底性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实现“弱有所扶”。统筹下达优抚生活、退役安置等专项资金1.85亿元,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待遇发放。
(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城乡面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做好城乡融合发展保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统筹安排巩固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6.05亿元、争取东西部协作援助资金3.52亿元、整合涉农资金7.77亿元,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生产设施配套、人居环境整治以及非贫困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等。统筹各类资金1.62亿元,支持307个行政村(社区)实施329个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入生态环保资金14.36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林业草原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领域支出。奋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争取新型城镇化资金8.78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等,促进群众安居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统筹各类资金8.07亿元,支持盘兴高铁、兴义南站、航线培育以及册亨、望谟、晴隆互联互通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构建形成民航、铁路、公路互补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统筹安排资金5.59亿元,用于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兑付,筑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障屏障。争取粮油生产资金1.03亿元,扶持油菜、小麦等产业发展,推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和粮油高质量发展。州级安排农业保险保费配套资金0.30亿元,全州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2.43亿元,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风险保障209亿元。州县安排粮食风险基金0.66亿元,用于地方粮油储备收储、保管和轮换等相关利费补贴,助力兜牢粮食安全底线。
(五)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深入推进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释放财政效能。拓展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腾出资金保障大事要事。稳步推进州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州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统一全州税费收入分享比例,州县财政体制关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黔西南州州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州属国有独资企业收益上缴分档比例,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作用。加快推进财政专户资金支付业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着力提升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能力。持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托财政预算一体化系统,把绩效管理全面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环节,有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132家单位2220个项目进行目标审核和日常监控,涉及资金127.42亿元,对使用效果不好或不需使用的进行调整和收回,涉及资金3.3亿元。聚焦以工代赈、应急救援、殡葬等领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全年评价12个项目,涉及资金5.72亿元,发现问题84个。稳步推进预算项目评审。严格执行《黔西南州州本级预算项目评审工作规程》,选取5家单位的5个新增项目开展预算评审,涉及金额0.28亿元,审减资金0.03亿元,审减率10.71%。配合开展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34个,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资金来源审核,实现源头“节流”。
(六)坚决树牢底线思维,重点领域风险兜实兜牢。坚持分类施策、疏堵结合,将防范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金融风险的底线。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和增量化债政策,管好用好置换债券资金,竭尽全力推进国有“三资”盘活,积极筹措资金缴纳政府债券本息,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压降超额完成,争取金融机构优化调整到期债务,有效缓释政府债务风险。严守地方金融风险底线。稳妥有序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富民村镇银行、义龙浦发村镇银行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信社改革加速推进,地方法人高风险金融机构持续“清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大行刑执法力度,非法金融活动态势整体收敛。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不断规范地方金融组织经营行为。抓牢抓实财会监督。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整治违规吃喝、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会计信息质量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通过精准核查、动态跟踪,纠治财政资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围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惠民惠农补贴领域开展集中整治,推动村支书(村主任)工资按时发放,常态长效维护群众利益,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514件。
各位代表,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财政形势,全州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财政收支总体平稳,对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是州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州人大监督指导、州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州各族人民和广大代表委员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大幅增收难,“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大,财政运行仍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财政管理还存在短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涉众型非法金融活动具有复杂性、隐蔽性和突发性,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风险任务艰巨,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正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6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委和州委有关要求,结合经济财政形势,全州和州本级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实施强化比较优势战略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继续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零基预算改革,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全力支持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为“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全州收支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99.16亿元安排,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9.37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9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6.19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上年结转0.17亿元),动用稳定调节基金0.69亿元,调入资金55.63亿元,收入总计428.97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412亿元安排,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支5.31亿元,增长1.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14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83亿元,当年支出合计428.97亿元。预算收支平衡。鉴于年度内中央、省非固定专项补助下达等因素,实际支出数还将增大。年度中的预算执行情况,我们将按规定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政府性基金预算:汇总代编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2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收46.5亿元,下降22.6%,主要是2025年县级盘活资产资源等收入为一次性因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7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76亿元(其中:待偿债再融资专项债券结转1.72亿元),收入合计178.7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6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减支84.62亿元,下降39.86%,主要是收入减少,对应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46.32亿元,上解省级支出0.5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4亿元(含再融资债券),支出合计178.72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汇总代编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26亿元,增长17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余0.25亿元,收入合计2.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支2.68亿元,增长7361.27%,加上调出资金0.18亿元,支出合计2.9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汇总代编全州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合计93.9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收6.57亿元,增长7.52%。其中: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48.76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6.4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8.78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支出合计81.2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支6.1亿元,增长8.12%,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6.51亿元,转移性等其他支出4.76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12.71亿元,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积累。
(二)州本级收支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18.37亿元安排,比上年执行数增收0.15亿元,增长0.82%。其中,税收收入10.15亿元,非税收入8.22亿元。州本级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4.8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支8.14亿元,增长9.4%。
按上述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7亿元,加上上级下达相对固定补助收入71.0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5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1亿元,调入资金0.05亿元,当年收入合计106.23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8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06亿元,当年支出合计106.23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按级次分类情况,本级支出94.88亿元(包含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0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按内容分类情况,州本级“三保”支出安排56.24亿元(保工资18.81亿元、保运转1.49亿元、保基本民生35.9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本级项目支出15.9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本级实施的非三保项目支出2.7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71亿元,本级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0.81亿元,本级一般债务还本0.06亿元,本级配套及项目支出1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8.6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州本级剔除政策性因素影响,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收1.75亿元,增长68.1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2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22亿元,当年收入合计8.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支出合计8.75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支0.42亿元,增长5.02%。预算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收0.33亿元,增长1241.2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17亿元,当年收入合计0.5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5亿元,增长1364.84%,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01亿元,当年支出合计0.54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州本级社保基金当年收入合计72.6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收5.84亿元,增长8.75%。其中:社保基金保险费收入30.2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4亿元,利息等其他收入8.36亿元。社保基金当年支出合计63.3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支5.27亿元,增长9.08%。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8.65亿元,转移性等其他支出4.69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9.29亿元,全部转入社保基金积累。
四、2026年财政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州委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对接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破解财政发展难题,提升财政管理质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用好财金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抢抓国家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机遇,围绕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运用“盘活、巩固、提升、拓展”工作方法,高质量谋划储备和筛选项目,力争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资金350亿元左右。统筹上级资金和地方财力,支持加快建设黔西南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投资和大力提振消费,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协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普惠金融奖补、政府采购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等政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拓宽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融资渠道,力争贷款余额同比增长6%左右。
(二)强化州级统筹,全力实现财政增收。围绕年度财政收入目标,加强财税部门协调联动,深入分析研判收入形势,通过“挖潜力、堵漏洞、清欠款”等多重手段强化税收征管,推动财税收入量质齐升,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左右。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梳理有效资产,加强项目谋划,理清盘活路径,依法依规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统筹财政资源资金,支持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行动,支持聚焦主责主业做强做优,督促国有企业依法分配利润和上缴收益。
(三)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确保更多财政资金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围绕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持续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全力支持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社会事业发展。压紧压实县(市)“三保”保障主体责任,加强运行监测,强化风险防范,对通过自身努力仍然存在困难的县(市)给予帮扶,切实帮助兜牢“三保”底线。
(四)树牢底线意识,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压实县(市)主体责任,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支持政策,持续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督促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积极有序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力保障政府债券利息支付,加速推动融资平台压降转型,坚决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提升金融风险识别能力,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积极做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持续加大非法金融活动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强化风险应急处置,全力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稳步推进财金领域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落实中央和省级税制改革部署,清理规范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继续压实各方资金监管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硬挂钩,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启动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加快推进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完成黔西南农商银行、富民村镇银行、浦发银行黔西南分行组建,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能力。整合财会监督与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等监督资源,加强“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等日常监督和动态监管,抓好财政资金全周期流程控制,进一步整饬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直面风险挑战,勇担使命责任,奋力担当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高质量的财政工作全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税收收入: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取得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中央和省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地方政府的补助资金。现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和省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以及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并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如上级安排的危房改造资金,安全饮水资金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资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及短收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该项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
调入、调出资金:指政府财政为平衡某类预算收支,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调出的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可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或其他渠道调入和调出的资金。
上解上级支出:反映按规定应上解上级的各项支出,包括体制上解和专项上解。
结余和结转: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它分为滚存结余和净结余,其中滚存结余等于净结余加上结转。结转是指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或结转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和结算时才能下达,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上年滚存结余。净结余:地方财政超收中当年安排不出去,形成结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当年超收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因此目前净结余均为零。
地方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其中,一般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指省一级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
新增债券:指地方政府在上级政府下达的新增债务限额内,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或有一定收益的准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债务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分为新增一般债券和新增专项债券。
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指上级财政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的资金,通过签订协议转贷给下级政府,下级政府需按协议按时归还本息。按归还债务资金性质以一般公共预算归还本金的分为置换(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以政府性基金归还本金的分为置换(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主要特点是利率低,分期还款时限长。主要目的是将政府存量债务中期限短、利率高的债务转化为期限长、利率低的债务,从而减轻地方政府短期债务压力。
政府债务限额:指政府债务的规模上限,地方政府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其中全国地方政府总限额由国务院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总限额内,根据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后报国务院批准下达各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依照财政部下达的限额,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安排建议,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省级政府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省级财政根据市、县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统筹本地区建设投资需求提出本级及所属各市县当年政府债务限额,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市县级政府。
民生类重点支出:指公共财政支出中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平、促进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息息相关的9项重点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是衡量公共财政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指标。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保”支出: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预算管理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三保”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三保”是指各级政府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基本民生政策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预算安排中,要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预算足额安排,不留缺口;预算执行中,要坚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预算绩效管理:指以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预算收入和支出为对象,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产出和效果,本质上反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政府效能提升,以促进政府透明、有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零基预算:指不受以前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影响,以零为基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准备情况等编制的预算。
财会监督:指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监督内容包括对财经法规政策执行有效性、政府资金资产安全性、财务管理规范性、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涉及与国家财经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各类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
国有“三资”盘活:指各级政府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而对财政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三类存量资源进行整合、运作和增值的系统性工作。
(公开版)2025年预算执行和2026年预算草案附表.pdf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