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综合行政执法局、黔西南州城市管理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部门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4.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6.承担全州建筑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指导村庄建设的责任。

9.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11.承担组织实施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12.指导和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13.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 统计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档案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15.负责指导监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督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林业、水务、商务、粮食、人防、殡葬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工作;组织跨区域执法和重大复杂案件查处。

16.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17.承担州人民政府及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8.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州综合行政执法局指挥中心)、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计划财务科、住房保障和改革发展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城镇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勘察设计管理科)、执法科。

局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心,财务统一在局机关账套中进行核算;自收自支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核定总编制71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1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1名。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5人。其中行政14名(含机关工勤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在编人员41人,自收自支在编事业人员10人。

实有退休人员33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21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退休人员4人,自收自支事业退休8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财务独立核算。该中心收取的施工图审查劳务费纳入财政非税收入,中心运转经费由局机关列入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包含在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中。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15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3.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2153.9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科目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24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4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科目177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87.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215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3.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21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44万元,占总支出的56.01%;项目支出947.5万元,占总支出的43.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科目支出90.37万元,占总支出的4.19%;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支出17.43万元,占总支出的0.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支出91.16万元,占总支出的4.2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科目支出45.58万元,占总支出的2.1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科目支出2.84万元,占总支出的0.1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支出.62万元,占总支出的0.4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科目支出20.61万元,占总支出的0.95%;行政运行(2120101)科目支出1452.54万元,占总支出的67.43%;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支出87.48万元,占总支出的4.06%。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2153.94万元,比上年减少36.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划转11人到州交通局,5人到州能源局,2025年度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215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53.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相应安排支出共计215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科目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支出247.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48%;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支出46.4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15%;城乡社区支出(212)科目支出1772.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29%;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支出87.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6%。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6.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划转11人到州交通局,5人到州能源局,2025年度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215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14%;项目支出9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82%。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科目支出90.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9%;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支出1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支出9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科目支出4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科目支出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支出.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40%;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科目支出2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5%;行政运行(2120101)科目支出145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43%;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支出8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6%。

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6.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划转11人到州交通局,5人到州能源局,2025年度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206.44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13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14%;公用经费7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86%。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6.1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0.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7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6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0.5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02.56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机构改革,划转11人到州交通局,5人到州能源局,2025年度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7.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万元,同比上年无变动;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2万元,比上年减少1.4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车辆按5辆车进行预算,2024年度车辆预算根据车辆实有编制数4辆进行预算,车辆经费减少。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627.5万元。其中:局机关专项工作经费项目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93%;综合行政执法与安全维稳工作经费项目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51%;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8%;州审查服务中心运转经费项目4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52%;拨付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项目1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7.63万元,比上年减少6.67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二是2024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进行划转,我局人员总数减少。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110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0.44万元,固定资产436.98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2153.94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947.5万元(其中,补助县级资金320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本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根据“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工作要求,持续按照州委“123456”的总体思路,实施“产业强州”“文教兴州”“和谐稳州”战略,聚焦“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统筹城乡建设、推进“两业”发展、抓实招商引资、促进和谐稳定。守正笃行、久久为功,团结奋斗、加油奋进,推动全州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侯金莲  电话:0859-323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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