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西南州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黔西南州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黔西南州司法局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黔西南州司法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6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黔西南州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在我州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全面依法治州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正式译本。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州司法局。

(6)负责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州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7)负责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参与州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州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审核和法律服务。承办州人民政府作为民事主体涉及的有关法律事务。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设在州司法局。

(8)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负责全州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会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1)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4)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呈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1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6)管理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1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黔西南州司法局是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20个(办公室(新闻办)、法治调研与督查科、立法科、戒毒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立案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政府法律顾问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信息技术科(指挥中心)、人事警务培训科、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政治部),下设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黔西南州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黔西南州康复矫治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黔西南州司法局总编制数71名,其中:行政编制38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30名;实有人数62人,其中:行政人员31人、事业人员28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38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下属单位中黔西南州公证处、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为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未包含黔西南州公证处、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单位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司法局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80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803.3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340.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4.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6.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1.8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80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3.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8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9万元,占总支出的85.4%;项目支出263.29万元,占总支出的1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340.81万元,占总支出的7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6.8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6.17万元,占总支出的3.1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1.81万元,占总支出的5.65%。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803.3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6.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结转指标(黔西南州强戒所建设项目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支出共计1803.3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6.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结转指标(黔西南州强戒所建设项目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80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3.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803.3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340.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4.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6.89%;卫生健康支出科目56.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1.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5%),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96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结转指标(黔西南州强戒所建设项目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80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4%;项目支出26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6%。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134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4.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30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6.89%;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0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65%,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966.4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了结转指标(黔西南州强戒所建设项目经费)安排的项目支出。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540.0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39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0.61%;公用经费14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54.3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9.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1.1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11%。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4.67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正常涨幅及人员增加引起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6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78批次、人数增加(减少)0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比上年增加1辆。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黔西南州司法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63.29万元。其中:法治建设工作经费项目3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91%;法律援助项专项经费目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3.55%;日常办案(业务)经费项目3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96%;工作业务经费项目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2.66%;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费项目48.7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51%;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项目1.0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1%。。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44万元,比上年增加7.52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初资产总额18493.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29万元,固定资产18326.44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803.38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263.2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

目标1.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确保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日常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为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办案支持。

目标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律师管理等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让更多人享受到便捷、高效、均等的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目标3.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量。通过培训、教育等方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和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进而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人民调解成功率等,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发展。

目标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重点人群如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进行有效管控帮扶,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目标5.促进司法体制发展。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民监督员、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管理、普法依法治理、司法协作、法律顾问等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适应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需求。

目标6.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法律援助和网络平台咨询工作。。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方芳  电话:18185996877)



黔西南州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附件2:黔西南州司法局州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