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黔西南州公证处的宗旨:执行国家公证职能,依法独立行使司法证明权,维护国家、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 业务范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贵州省公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办理全州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有关民事法律、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事务;

(2)、办理涉外公证法律事务;

(3)、办理涉港、澳、台公证法律事务;

(4)、办理抵押登记、提存、保管遗嘱遗产、代写与公证事务相关的法律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5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黔西南州公证处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5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2万元,增长0.8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

(二)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5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1.32万元,增长0.8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

(五)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6万元,降低1.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人员经费的正常增加,另一方面本年未发生办公设备购置,比2018年大幅减少,使总体支出呈减少趋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支出120.15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7.95万元,占5.66%;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支出3.02万元,占2.15%;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9.41万元,占6.6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6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5.2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更换一批办公设备,因本单位在年底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经相关部门审批,未能及时报废,导致年末未能完成采购,所以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司法科目(款)律师公证管理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4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3.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安排更换一批办公设备,因本单位在年底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经相关部门审批,未能及时报废,导致年末未能完成采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当年预算为8.74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7.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降低。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82.35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2019年工伤保险缴费降低。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按要求用该科目支付1-2月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0.26万元,而年初预算时未将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该科目,使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6)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11万元,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政策,普调2019年公积金缴存基数。

(六)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用于开展调研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为行动不便当事人办理上门公证服务和需到外地取证公证业务等。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74万元,比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2.24%,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4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0.06万元,降低2.24%,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过路过桥费0.8万元,公务车保险费0.45万元,公务车维修保养费0.39万元。2019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一:2019年度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项目已完成部分目标任务,自评得分为98.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的评价时限是2019年1-12月,但本部门实际项目的实施时间要到2020年3月才能完成,存在一个时间差,这一方面是由于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不够及时、业务经办流程较长等因素,在以后的工作中将提高办事效率,抓紧落实,杜绝延时办理;二是由客观因素造成,根据本单位管理制度,聘用人员当月工资于次月发放,所以2019年12月份的工资和全年考核工资都是在次年的1月份发放,造成了项目的延时实施。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此表按照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中申报2019年预算时填写表格的格式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类)科目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科目(项):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科目(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款)事业单位医疗科目(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住房改革支出科目(款)住房公积金科目(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证处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证处2019年度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