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黔西南州民政局是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机构。州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统筹低收入人口认定、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四)拟订全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州行政区划调整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州乡镇(街道)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的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和全州范围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五)拟订全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全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全州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负责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工作。
(八)承担州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州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州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州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依法对全州慈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州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黔西南州民政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单位,为州直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5年我局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事业单位有1个,即州社会救助中心(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黔西南州民政局总编制数31人(含州社会救助中心),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5人(含2人行政工勤)、事业编制1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人员26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14人;退休人员27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单位下属单位中黔西南州儿童福利院、黔西南州救助管理站和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为独立核算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未包含黔西南州儿童福利院、黔西南州救助管理站和黔西南州精神病医院的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黔西南州民政局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128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2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万元,转移性支出701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1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1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3612万元,占总支出的3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2%。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202万元,占总支出的37.2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3万元,占总支出的0.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万元,占总支出的0.36%;转移性支出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2.17%。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1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准提高。支出共计112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准提高。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1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128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202万元,占总支出的37.2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3万元,占总支出的0.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万元,占总支出的0.36%;转移性支出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2.17%),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准提高。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1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4万元,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3612万元,占总支出的3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2%。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202万元,占总支出的37.27%;卫生健康支出科目23万元,占总支出的0.2%;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1万元,占总支出的0.36%;转移性支出7013万元,占总支出的62.17%。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94万元,主要原因: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标准提高。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654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6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65%;公用经费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35%。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0.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9.3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在职人员减少。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8万元,和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相同。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民政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0625万元。其中:全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7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79%;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救济费项目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7%;临时救助项目1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14%;农村(城市)低保资金项目526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52%;特困供养人员救助项目5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7%;全州孤儿基本生活补助项目13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9%;全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项目4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05%;民办养老床位建设补助项目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9%;死亡一次性抚恤项目30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24%;工作经费项目12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非税收入(州老年养护楼国有资产使用费)项目4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76%。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4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减少5.78%。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车辆经费扣减6%用于支持乡村振兴。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4772.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40.29万元,固定资产91.64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593.12万元,无形资产347.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062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2个,涉及财政资金10625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1.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加强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持续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等,及时发放农村(城市)低保、特困供养、高龄津贴、临时救助、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季节性缺粮、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等资金。2.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6%、12%;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1900元/人/月、1400元/人/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徐陟 电话:0859-3245920
黔西南州民政局
2025年3月13日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