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州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起草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2.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和州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负责全州森林、草原、湿地资源、风景名胜区的监督和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监督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的贯彻落实,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指导监督上级石漠化防治规划和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指导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珠防等重点生态工程。

5.负责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执行国家、省和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规定的物种保护工作。指导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和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上级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负责州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执行国家和省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的实施。监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定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州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和监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的贯彻落实,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和州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全州林业和草原科技、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全州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林业对外合交流工作。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及应用,加强林产品品牌创建及市场营销。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5.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责调整。

(1)划入原州农业委员会草原监督管理职责;

(2)划入原州国土资源局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管理职责;

(3)划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

(4)将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划给州应急管理局;

(5)将森林资源、湿地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给州自然资源局;

(6)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17.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组织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部门)内设8个行政科室,1个中心(中心内设7个事业科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1)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决算总计5,614.3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757.71万元,增长96.54%。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了森林火险二期项目1010万元。2、本年度增加了农业保险保费1741.9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95.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5.14万元,占96.4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0万元,占3.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3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22万元,占31.5%;项目支出1,807.5万元,占6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5,13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680.51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

1、本年度增加了森林火险二期项目1010万元。

2、本年度增加了农业保险保费1741.93万元,由于森林火险二期项目正在实施,因此资金未支付,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农业保险费因资金下达晚,未能完全支付,有865.54多万元结转下一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3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56万元,增长29.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业保险保费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社会保障就就业支出)科目(类)支出187.23万元,占7.4%;210(卫生健康支)科目(类)支出21.4万元,占0.83%;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类)支出2263.18万元,占89.3%;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类)支出62.65万元,占2.47%。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3288.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4.4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预算3288.15万元中含补助县市的1992.05万元,此部分资金已由州林业局与州财政局联合正文到县市,而本次决算为州本级,因此支出数小于预算数。其中: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1508.88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4万元;上一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46.22万元;自然资源保护331万元;村级森林防火补助61.95万元。

(1)208科目(类)05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2名,另外目标绩效42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发指标)为单独预算,不在当年预算中,因此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208科目(类)05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0.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9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4.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208科目(类)05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48.71万元,支出决算为46.8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4)208科目(类)05科目(款)06科目(项)。当年预算为24.36万元,支出决算为8.4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34.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208科目(类)27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6)208科目(类)99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7)210科目(类)11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7.3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8)210科目(类)11科目(款)0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0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213科目(类)02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562.67万元,支出决算为588.9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12.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10)213科目(类)02科目(款)05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数为省局下达资金,州本级未作预算。

(11)213科目(类)02科目(款)07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数为省局下达资金,州本级未作预算。

(12)213科目(类)02科目(款)0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数为省局下达资金,州本级未作预算。

(13)213科目(类)02科目(款)12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数为省局下达资金,州本级未作预算。

(14)213科目(类)02科目(款)34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2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为省局下达资金。

(15)213科目(类)02科目(款)99科目(项)。当年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290.86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24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资金为省局下达资金。

(16)213科目(类)08科目(款)03科目(项)。当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76.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科目原为财政直接下达县市财政局,由县市财政局拨给当地保险公司,由于财政改变支付渠道,由州级所涉及部门进行支付。

(17)221科目(类)02科目(款)01科目(项)。当年预算为64.21万元,支出决算为62.6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数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因公出国境0万元,合计“三公”经费预算1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3.38万元,此费用为森林火险二期工程(运兵车的购置,并且车辆已分到黔西南州各县市),特此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83.46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6万元,增长205.74%,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163.38万元,此费用为森林火险二期工程(运兵车的购置,且这些车辆已分到黔西南州各县市)。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30.74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2020年度未派出人员到国外学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2.78万元,占99.63%,比上年增加154.88万元,增长555.13%,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163.38万元,此费用为森林火险二期工程(运兵车的购置,且这批车辆已分到黔西南州各县市);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0.37%,比上年减少0.69万元,下降50.3%,减少原因是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度未进行一年一度的行业决算会议布置会,在QQ群里进行布置,节约了会议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派出人员到国外学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63.38万元,购置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为10万元,9.4万元用项目办公经费列支。主要用于本单位辆的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2020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36%,主要原因是本级预算为0.5万元,0.68万元全部为项目工作经费列支。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8万元,主要是退耕还林、林政资源、营林、检疫、自然资源等支出。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62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2万元,比2019年减少67.43万元,下降59.2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2020年度本单位租金收入为0,上一年度向财政部门要回房租返还款用于公用经费,本年度租金返还为0,因此运行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下降了59.2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型微型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计财科。2020年,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管理,涉及资金3288.15万元;纳入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资金1项,涉及资金54万元。2020年,我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94分;开展重点资金自评1个,自评分100分,纳入绩效管理项目自评100%。

由局计财科牵头,业务科室经办对州级专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开展部门重点评价,涉及资金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本部门在履职上与最优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预算绩效管理上还不够完善。经自评,2020年州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得分94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部门决算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预算数3288.15万元,执行数2488.15万元,完成预算75.67%.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能够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林业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本部门在履职上与最优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预算绩效管理上还不够完善。经自评,2020年州林业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得分94分,评价结果为“优”。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较慢、执行率不高、业务科室主动执行预算不够积极、对本单位的预算向下转移支付资金督查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二是项目管理有待加强,财务室与业务科室的衔接不够到位,对项目的跟进不够深入,项目推进缓慢。三是未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资产运转低效,资金使用率没有最大化,使用效益未达到最大化。

2.项目完成情况自评综述。

(1)聚焦脱贫攻坚,持续推进生态扶贫。今年我州争取到生态护林员指标达1480名,到目前我州累计争取生态护林员指标21613名,已全部选(续、改)聘工作,带动了216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脱贫;兑现林业惠民资金32899.4万元(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7288.28万元、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611.12万元)。同时,扎实做好帮扶联系点帮扶工作,积极帮助推进兴仁市屯脚镇马路河村坝弄组的200亩林下天麻种植项目,积极到晴隆和望谟两县开展生态扶贫工作指导2020年以来累计下拨140万元到贫困县、乡、村用于林业扶贫项目经费和发展林业扶贫产业。

(2)聚焦农村产业革命,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全州特色林业(特色优势)产业共完成基地建设34.55万亩(其中:花椒12.80万亩、油茶14.75万亩、板栗7万亩),累计带动农户4.10万户15.98万人,其中贫困人口0.62万户2.57万人,增加就业岗位3300多个。投入中央、省级和州级林业建设资金8.39亿元,完成林业总产值364.08亿元

(3)聚焦乡村振兴,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完成营造林63.39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完成55.21万亩),预计到12月31日可完成营造林任务75.96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69.9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1.17%,较上一年度提升2.46个百分点。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省林业组织审查面积138.74万亩(超目标31.64万亩),拟总投资130.14亿元,拟申请银行贷款102.58亿元,争取到项目资金34.43亿元(其中:银行已贷款授信30.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1亿元)、已到位9.1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1亿元),现已完成望谟县国家储备林(一期、三期)、册亨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晴隆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普安县国家储备林项目(一、二期)、义龙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一期、三期)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批复面积28.06万亩,现已完成7.32万亩,惠及贫困户9746户、40238人。争取省州县三级投入核桃提质改造资金2612万元,完成核桃提质改造示范基地建设完成12366亩。完成菌材林基地造林4.49万亩,建成菌材林等育苗基地10041亩,年产各类苗木2.46亿株。

(4)聚焦依法治林,着力完善管理机制。一是积极推进“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全面完成疑似图斑核实工作,查结行政案件40起、移送刑事案件40起、执行往年度行政案件处分47起。二是指导并组织各县市在全州辖区内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并销号。我州涉及疑似重点问题共计69个,以上违法违规问题均为2019年以前(风景名胜区还未从住建部门划转到林业部门)产生的,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我州自然保护地内没有出现新增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和水电开发等八类重点问题。针对纳入整改台账的69个重点问题,各县(市、区)已制定整改台账,并按照省林业局“关于自然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一区一方案”要求,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限时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州纳入自然保护地涉及长江经济带整改台账的69个重点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67个(其中已完成整改并销号的有38个、无需整改并完成销号的有29个),正在整改且达到整改时限要求进度的有2个(涉及兴仁市放马坪风景名胜区内的打鱼凼水库项目建设及其堆料场,整改时限为2021年6月30日前,目前项目尚未完工,待完工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植恢复)。三是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阶段性工作,各县市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成果和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省、州、县三级审查,评审通过同意撤销普安14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册亨双江县级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方案并批复,审查通过贞丰龙头大山自然保护区、兴义坡岗保护区范围优化调整方案。四是全力推动兴义地质公园申世迎检工作,积极推动册亨北盘江国家湿地公园、望谟北盘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五是扎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全州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29‰,未突破省森防指下达的控制指标。六是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20年预测发生各种林业有害生物面积为138735亩,共发生面积为131979.84亩(病害22068.84亩、虫害103461.3亩、有害植物6449.7亩),全部为轻度危害,成灾面积为0,需防治面积122173.54亩,无公害防治面积121853.54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9.74%,测报准确率为94.88%。七是完成2019年武汉督察局反馈的退耕还林问题整改工作。

(5)聚焦疫源疫病防控,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扎实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实行全州野生动物排查与宣传全覆盖,全州林业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55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62次对花鸟市场、餐饮行业、农贸市场、野生动物养殖场及高速路口进行检查排查,累计排查农贸市场1733个和花鸟市场85次;排查野生动物养殖场210家;累计排查餐馆3907次,发放和张贴告知书共13872份。完成全州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退出处置转产工作,与164家食用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都签订退出补偿协议,兑现资金2835.3764万元。建立了州级野生动物收容救助站,有序推进黔西南州植物园和兰花保育中心项目的建设。

(三)部门项目重点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20年州级专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等级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2。

四、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附件

    附件1:贵州省黔西南州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州林业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附件3:整体支出自评表.xls

附件4:2020年州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绩效目标自评报告.doc

附件5:2020年度黔西南州州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