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西南州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黔西南州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公开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部门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附表1-附表8)
附表一: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交警支队职能:本单位全称为: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是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登记、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的国家政府职能部门,隶属于黔西南州公安局,为副县级单位。
(二)交警支队预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支队下设八科一室一所三大队(人事教育科、事故科、计划财务科、秩序科、宣传科、法制科、科技科、车检科、办公室、车管所、高速大队、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
(三)交警支队人员构成:单位民警编制数87人,工勤编制1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83人(其中在编民警:64人,列编民警:119人,工勤5人)。年末单位财政经费开支其他人员有:退休29人、遗属4人、长期聘用人员(协勤)163人。
二、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交警支队预算收支情况:2018年预算年初预算收入3831.0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金额964.8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总额4795.91元,年末无结余。
(二)交警支队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25.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5.50万元,合计:3831.03万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72.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合计:3272.15万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55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38万元,原因是2018年交警值勤岗位津贴增加,增加部分为勤岗位津贴,项目支出增加305.50万元,原因是把2017年作为基本支出的305.5万元安排在项目支出。这是因为2017年属于交警体制下划第一年,本单位很多情况没有和财政部门对接好,因此财政在下预算时就统一列为基本支出预算。所以2018年年初预算与2017年相比,实际增加部分增加的勤岗位津贴。
(三)交警支队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收入3831.03万元。其中,公共行政运行经费3258.3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0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29%;职业年金96.40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5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0.2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01%;住房公积金148.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3.88%。2018年公共行政运行经费比2017年增加574.61万元,原因是2018年交警勤岗位津贴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比上年减少6.23万元,职业年金比上年减少2.4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比上年减少0.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减少4.19万元,其原因都是2018年财政保障人数比2017年少(少4人)。
(四)交警支队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4795.91万元。一是基本支出4097.06万元,其中:公共行政运行经费3830.42万元(含95.76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经费和571.52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转经费),占总支出的79.8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万元(上年结转经费),占总支出的1.44%;道路交通管理324.35万元,(上年其他资金结转经费),占总支出的6.7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01万元,占总支出的5.03%,职业年金96.40万元,占总支出的2.0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4万元,占总支出的0.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9万元,占总支出的1.60%,住房公积金148.7万元,占总支出的3.10%;二是项目支出698.85万元,其中:69万是2017年财政结转,324.35万元是2017年其他资金结转,占总支出的14.58%。
(五)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额3995.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31.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4.76万元;相应安排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额3995.79万元,年末无结余。 

(六)财政拨款收支比上年预算数增减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25.5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5.50万元,合计:3831.03万元。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72.1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合计:3272.15万元。2018年预算比2017年预算增加55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38万元,原因是2018年交警勤岗位津贴增加,增加部分为勤岗位津贴;项目支出增加305.50万元,原因是把2017年作为基本支出的305.5万元安排在项目支出。这是因为2017年属于交警体制下划第一年,很多情况没有和财政部门对接好,因此财政在下预算时就统一列为基本支出预算。所以2018年年初预算与2017年相比,实际增加部分增加的勤岗位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5.8万元,一是基本支出3621.3万元,占本年占本年预算支出的90.62%,其中:共行政运行经费3258.3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81.5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01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03%;职业年金96.4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2.41%;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2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6.8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92%;住房公积金148.7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72%。二是项目支出374.5万元,占本年占本年支出预算的9.32%其中:日常办案(业务)经费95.5万元, 占总预算支出的2.,39 %,交通安全宣传经费3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75%重大案件侦破费3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75%,高速交警车辆经费5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25%,道路交通安保及警卫经费5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25%,执法服务站补助经费30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0.75%。年初结转项目支出374.5万元, 2017年年末项目结转69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1.72%。
(八)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说明。2018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4.7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由于本单位为2017年中途由省管下划到州级管理,因此2017年本单位预算信息未在州级公开)。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接待费19.7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三、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交警支队项目支出预算305.5万元。其中,日常业务办案经费95.5万元,交通安全宣传费30万元,重大案件侦破费50万元,高速交警车辆经费50万元,道路交通安保及警卫经费50万元,执法服务站补助经费30万元。这些项目预算在2017年属于基本支出预算。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2018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7.5万元,比上年增加432.08万元,增长90.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体改原因,机关运行经费中只包含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他全部纳入其他运转经费进行管理。2018年已正常按照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管理,故机关运行经费增长较大。
(二)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万元。
(三)2018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6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2辆。
2018年初资产总额17630.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9.11万元,固定资产15491.05万元。特别说明,2017年体制下划时资产没有同时下划,因此我单位资产总额仍包括2016年12月31日下划之前的资产数。
(四)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附表一: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附表二: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附表三: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附表四: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表五: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附表六: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表七: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附表八:黔西南州(部门名称)2018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黔西南州交警支队
 2018年  2 月 11 日
 附件:交警支队州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1.2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