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单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州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黔西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全州检察工作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州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州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州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州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八)负责应由州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发布典型案例。

(十二)负责案件管理,组织领导全州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州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协同省委主管部门、省检察院管理和考核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省检察院、州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十五)领导辖区内县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六)规划和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州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七)负责其他应当由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共20个,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第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察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警务部(法警支队)、检察技术信息部、计划财务装备科、干部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宣传科(新闻办)、政治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现有编制85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72名,机关工勤编制13名。2025年初,实有在职人员共80人,其中政法干警68人、工勤12人;退休人员57

四、部门其他说明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520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3.1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146.94万元,本年预算安排4806.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49.85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5202.98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4494.93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07.92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70.96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29.1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4953.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3.1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146.94万元,本年预算安排4806.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520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80万元,占总支出的42.57%;项目支出2988.18万元,占总支出的57.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4494.93万元,占总支出的86.3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07.92万元,占总支出的9.76%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70.96万元,占总支出的1.37%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29.17万元,占总支出的2.48%

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共计5202.98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上年结转指标纳入本年度收入、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社保标准提高等支出共计5202.98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上年结转指标纳入本年度支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社保标准提高等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496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53.1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146.94万元,本年预算安排4806.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9.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包括上年结转指标0万元,本年预算安排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13.8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4966.94万元(其中: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4258.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7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07.9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0.23%;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70.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3%;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29.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0%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70.93万元,主要原因:将上年结转指标纳入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社保标准提高等。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496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4.59%;项目支出275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41%。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204公共安全支出科目425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5.7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50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23%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7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43%221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2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6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70.93万元,主要原因:将上年结转指标纳入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社保标准提高等。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2214.80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91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6.40%;公用经费301.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3.60%。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6.5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5.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6.9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4.47%。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1.29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45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2025年国内公务接待预计55批次、495人次;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与上年一致。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745.49万元。其中:全州检察系统日常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项目2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0%;全州检察系统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项目1545.9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31%;全州检察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项目790.1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8.78%;全州检察系统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项目22.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1%;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补贴项目1.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5%上年结转指标项目146.9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35%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4.12万元,比上年减少3.7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6,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2025年初资产总额4530.81元,其中:流动资产3350.59万元,固定资产1015.7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4.4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4953.13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2745.49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牢记嘱托,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统领;对标大局,以更有履职深化服务保障;聚焦办案,以更实举措加强法律监督;强基固本,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谭婧华              电话:0859-3115550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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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州检察院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