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5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5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5年州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全州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生效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全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四)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答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问题的请示。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全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十一)组织全州人民法院同外省外地州市人民法院之间的交流活动。
(十二)组织、指导全州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十三)领导全州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十四)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五)指导、帮助全州人民法院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十六)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七)承办其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我院有政法机关1个,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我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22名,工勤编制14名;在职实有人数120人,其中工勤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79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5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7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7679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67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18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76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等均为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万元,占总支出的40.72%;项目支出4552万元,占总支出的59.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等为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6733万元,占总支出的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59万元,占总支出的8.5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87万元,占总支出的2.44%。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7679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州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及省招书记员保险费和全州法院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经费调整。支出共计7679万元,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全州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及省招书记员保险费和全州法院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经费调整。
二、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7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767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67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6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8%;卫生健康支出(210)科目1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18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4%;),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全州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及省招书记员保险费和全州法院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经费调整。
三、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7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72%;项目支出4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9.28%。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科目6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58%,卫生健康支出科目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44%。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6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全州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及省招书记员保险费和全州法院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等项目经费调整。
四、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312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2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5.83%;公用经费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6.17%。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5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3.3%。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43.2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3.72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5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36万元,与上年度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增加;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保有量虽然不变,但老旧车辆比上年度较为减少。
六、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5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4552万元。其中:全州法院系统日常办案业务经费及装备款项目4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25%;无产可破案件经费项目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8%;全州法院系统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及省招书记员项目254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6%;全州法院系统第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经费项目150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全州法院系统法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项目5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3%;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补贴项目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4%。
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95万元,比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0.75%。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公用经费。
四、2025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初资产总额164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2万元,固定资产956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63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5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4552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455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目标是:一是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动法治黔西南建设;二是通过财政预算资金保障,合理保障人员运转、办案业务、装备更新、建设等所需资金,确保全州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顺利运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欧阳华梅 电话:18008591109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3月10日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