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附件1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1. 部门主要职能

  2.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3. 部门人员构成

  4. 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安排说明

  5. 2020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6.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8. 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9.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0. 2020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1. 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2. 2020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4.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15. 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6.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7. 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18. 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9. 2020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明细表

  2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分类)

  21. 2020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22. 2020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名称)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州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指导、监督全州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全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6、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答复下级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问题的请示。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统一管理、协调全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1、组织全州人民法院同外省外地州市法院之间的交流活动。

    12、组织、指导全州人民法院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地方党委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按照权限考核、奖惩、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协同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13、领导全州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和司法警察工作。

    14、管理全州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5、指导、帮助全州人民法院搞好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

    16、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7、承办其他应由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有内设机构17个,无下设行政单位以及各类型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院现有编制140人,分别为政法专项编制126人,行政工勤编制14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16人,分别为行政人员118人,行政工勤人员8人;有退休人员72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单位名称)2020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0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5028.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93.47万元、支出共计5521.6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502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28.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支出共计552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28万元,占总支出的55.66%;项目支出2448.36万元,占总支出的44.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5028.17万元,比上年增加1266.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缺口资金和内部建设资金列入预算。支出共计552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179.3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缺口资金和内部建设资金列入预算。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028.1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68.98万元、支出共计5397.1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502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8.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行政运行安排2498.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9.7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80.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60%; 

    3、案件审判安排3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60%;

    4、“两庭”建设安排121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13%;

    5、其他法院支出安排619.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2.3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57.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12%;

    7、卫生健康支出安排52.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4%;

    8、住房改革支出安排175.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49%。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39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79万元,占总支出的54.64%;项目支出2448.36万元,占总支出的45.36%。

    具体分功能分类科目构成如下:

    1、行政运行安排2539.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7.05%;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安排114.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12%;

     3、案件审判安排32.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60%;

    4、“两庭”建设安排1363.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5.26%;

    5、其他法院支出安排760.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4.1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59.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65%;

    7、卫生健康支出安排52.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7%;

    8、住房改革支出安排175.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25%。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5028.17万元,比上年增加1266.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缺口资金和内部建设资金列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397.15万元,比上年增加1161.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审判法庭建设工程缺口资金和内部建设资金列入预算。

    三、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4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为180次、人数为800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与上年无变化;现有执法执勤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7辆,本年度无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四、2020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2448.36万元。其中:

    1、日常办案(业务)经费72.71万元;

    2、办公设备购置31.3万元;

    3、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资金34.15万元;

    4、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奖金234.78万元;

    5、法定工作日外加班执勤补贴40.44万元;

    6、聘用司法辅助人员经费641.54万元;

    7、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0万元;

    8、审判法庭建设主体和附属工程缺口资金500万元;

    9、审判法庭建设资金713.44万元

    10、信息化共建资金150万元。

    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50万元。

    六、2020年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5万元,比上年减少14.15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基本支出。

    七、2020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初资产总额8490.9 8元,其中:流动资产7320.28万元,固定资产1170.70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八、2020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2211.56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

  2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牟亮              电话:3249680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 2 月19 日

     

     

附件3:(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