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册亨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关于册亨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册亨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册亨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册府呈〔2026〕1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册亨县巧马镇板坝村、纳桃村的集体农用地0.2665公顷(耕地0.0016公顷〈旱地0.0016公顷〉、园地0.25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93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460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2665公顷。

二、你县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三、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

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关于册亨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黔西南府用地函〔2026〕5号).pdf


2026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微信扫码阅读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后阅读或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