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黔西南府用地函〔2026〕6号)

州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贞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贞丰县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贞府呈〔2026〕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贞丰县白层镇坝桥村的集体农用地5.3501公顷(园地0.0385公顷、林地5.311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04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355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5.3501公顷。

二、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

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三、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范围与贞丰县白层镇大水井竹林湾石灰岩矿重叠。你县应当督促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对未签订补偿协议的,你县政府将不予供地。

2026年7月3日   


州人民政府关于贞丰县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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