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七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建立长效机制防范新增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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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建立防范新增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持续巩固不动产“登记难”集中整治成效,从源头遏制新增办证难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聚焦土地、规划、竣工手续不全,以及不动产抵押查封、房企欠缴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等易引发办证难的源头风险,要求从根源清除各类办证阻碍。

针对12345政务热线高频反映的房企、中介代收税费、强制代办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各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要求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严防同类问题重复发生,持续规范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办事环境。

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常态长效,《指导意见》同步建立健全配套保障体系,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联合宣传推动监管措施落地见效。文件明确,各级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将不动产登记整治相关政策作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审理参考,依法认可各地化解办证遗留问题中的合规行政行为,杜绝已化解问题反弹回潮。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建立跨部门常态化协同机制,压紧各行业主管部门前端监管责任,指导市县细化配套落实举措,紧盯项目开发、交易、融资、司法处置全流程关口,抓实源头治理,以长效化制度体系彻底防范新增不动产“登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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