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财产登记“八个”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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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财产登记“八个”禁令

为提升全州财产登记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贵人服务”品牌部署,根据《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八个”禁令>的通知》要求,全州在涉企财产登记服务中全面落实“八个”禁令,树立尊商敬商,亲商清商的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压实首问责任。全州各个不动产登记窗口及其工作 人员,在涉企财产登记服务中全程落实首问责任制,登记窗口严禁一挡了之、一转了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实行“无差别受理”,设置综合窗口。要明确窗口职责,窗口人员责任。要逐步推行“一窗通办”服务,通过服务标准化作业,不断提升申请材料全程电子化水平,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限时办结,让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最多跑一次”

二是严禁违反非禁即允。大力倡导只为成功想办法、不为困 难找借口,严禁在涉企财产登记服务中以没有政策、没有依据、没有先例为托辞,不办理或者拒绝办理财产登记,影响营商环境质量。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深化治理滥用权力排除行为。清理不合理、不合法的管理显性和隐性壁垒,畅通企业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持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财产登记行为。

三是严惩变相行政确认。对于营商环境目标企业等市场主体正常财产登记事宜,要明确财产登记申请材料,梳理申请资料清单并进行公示。准确告知每个事项的办事材料名称、 数量、介质、样本、来源渠道等要求,不得使用模糊表述和兜底条款。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窗口登记确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出现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财产登记不予确认、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等情形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是严防登记代替审批。全州各登记窗口业务人员务必分清登记与审批的界线,审批是登记的前提,没有权属审批确认,登记就无法确认权属的来源;登记是物权的公示方式,只有将不动产登记记载于登记簿,物权才发生变动,绝不允许以登记代替审批。

五是严加杜绝超时审批。登记窗口对涉及企业的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要在0.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登记、异议及注销异议登记实现即时办结。由综合受理窗口人员对办理总时限进行整体把控,对即将超时的办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督导、提醒。窗口人员未按办理时限办理的,实行责任倒查,根据时限划分,由超时环节具体负责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六是严施营商环境规定。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优 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二十八条措施》,严格落实和执行好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制定的《黔西南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登记窗口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督查、自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等提升营商环境的规定。

七是严明登记窗口纪律。始终以亲商尊商、亲商敬商为出发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得增设无依据的财产登记办理条件和环节,更不能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要健全财产登记服务制度,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登记服务制度,探索提供上门服务、全天候、个性化服务。建立登记窗口服务“好差评”以及“差评”评价核实整改和反馈制度。

八是严肃抓实追责问效。州自然资源局定期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完成情况,督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任务落实情况。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并予以通报,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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