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州自然资源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依法依规履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有力有序落实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组织健全。成立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纳入“一把手”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定期检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选优配强法制机构人员,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普法。制定了《中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党组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实施方案》,领导带头学法普法,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5年党委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三是抓实干部教育培训。依托州委党校培训集中培训资源,结合“中网院”“贵州网院”“自然资源大讲堂”等线上学习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围绕自然资源政策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核心领域开展系统性学习,累计参训1264人次。同时,制定印发《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地理信息、耕地保护等关键业务,开展专题培训2场,累计培训干部332人次。四是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从事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司法机关要求通过学习考核合格后向司法部门申请核发执法证。2023年因5人长期不在执法岗位、年龄偏大等原因注销了执法证。2025年1月,局党委研究决定,全局45岁以下在编在岗人员必须考取执法资格证。截止2025年10月,我局58人参加执法资格学习考试,学习时间每人达到100小时以上,经考试全部合格。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在开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附录的相关文书格式。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1.强化行政执法过程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都按要求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2.落实事后公布。对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依法进行公示。3.严格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主要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两种。文字记录主要包括执法过程中的审批文件、执法文书、调查证据、工作请示报告等纸质文件。音像记录主要用于对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抗法活动记录、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4.严肃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针对自然资源法制审核力量弱、没有取得法律资格证书的实际,探索建立了由分管领导、法规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参与的“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对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审核,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制定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网上公布。三是严格执行“一目录五清单”。我局没有制定“一目录五清单”。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严格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下发的“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目录和“不予、免予、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五张清单)。四是依法依规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各业务科室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到各县市依法依规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土地估价行业、地质勘查活动、地质灾害防治单位、土地复垦活动、地理信息安全、测绘质量等。2025年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及“五乱”问题整治,发现涉企行政执法问题5个,其中行政处罚3个,行政确认1个,行政强制1个。5个涉企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完成5个,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8件,健全完善制度3个,被追责问责22人,一个县局党组被责令作作出书面检查。五是优化营商环境。1.建立不动产登记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机制。2023年至今,全州累计办理不动产登记666756件余件。2.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2025年办理州级“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2件。3.严格实行企业间转移登记即来即办、即办即取,2025年全州共办结3499件,均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4.协同开展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2025年共办理327件涉及抵押金额5284万元,有效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

(三)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2024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大队)撤销,原执法单位的编制被收回,执法权限收回机关,执法人员大部分已调离自然资源系统,少部分执法人员划转到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方面,反复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一方面,执法支队(大队)已撤销,其结果就是导致自然资源执法进一步虚化弱化。没有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现行人员编制与从事工作不匹配,人岗不适,执法人员数量上专业上与自然资源执法需求不匹配,无法满足当前大量的执法工作需求,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针对这一问题,虽然内部做了一些调整分工,但工作量变大了很多,行政科室编制、工作人员没有增加,执法工作面临较多的矛盾困难。

(四)结合需要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我局无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执法监督职责由政策法规兼任,法规科同时负责信访工作。政策法规科编制1人,实际工作人员3人。由于人少事多,执法监督工作存在较多矛盾困难。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五)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一直以来,局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尤其是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后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机关办理业务的同时承担执法工作,矛盾困难多,执法工作难以得到全方位落实。执法保障了记录仪,但无执法车辆、制式制服等。

(六)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2023年2月,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文件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行动计划开展有关工作,各项工作得到较好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各级各类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七)持续搞好法治宣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法治自然”建设走深走实。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全社会合理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明显增强。

(八)法治贵州建设考核指标及调度指标落实情况。2025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未被国家、省、州有关部门纠错,不存在因不依法办事、不依法履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引发负面炒作的,未收到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二、工作亮点

(一)优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质效。一是持续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动态完善州级层面实施的行政权力,对现由我局承担的13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权责清单》,确保审批事项“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政务服务网、窗口公示栏、办事指南手册等方式,将业务办理所需材料、申报条件、补件要求及注意事项等一次性清晰告知申请人,避免企业因信息不明确多次跑腿。三是优化矿业权办理流程,推行办事材料“四级四同”,实现“网上通办”。四是建立不动产登记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机制,推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一站式”受理、半小时内办结,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

(二)优化不动产及确权登记。建立不动产登记和缴税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机制。2023年至今,全州累计办理登记+交易+缴税(二手房交易)业务量达5175余件,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办件6320余件。全州共办理市场主体不动产转移登记2924余件,办结时间均控制在1个工作日以内。扎实推进市场主体抵押融资工作,全州共办理土地抵押69宗,房屋抵押7919套,融资抵押金额56.01亿余元。

(三)优化不动产登记。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等方式,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目前不动产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内。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编办、银保监、法院及民政、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力度,积极推行“交房(地)即交证”“带押过户”服务,提高登记服务效能。全州共办理不动产权证书90.36万余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7.5万余本。

三、存在问题

(一)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队伍建设急需加强。2024年,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大队)撤销,原执法单位的编制被收回,执法权限收回机关,执法人员大部分已调离自然资源系统,少部分执法人员划转到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方面,反复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一方面,执法支队(大队)已撤销,其结果就是导致自然资源执法进一步虚化弱化。没有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现行人员编制与从事工作不匹配,人岗不适,执法人员数量上专业上与自然资源执法需求不匹配,无法满足当前大量的执法工作需求,影响工作质效。针对这一问题,虽然内部做了一些调整分工,但工作量变大了很多,行政科室编制、工作人员没有增加,执法工作疲于应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执法的矛盾困难。

(二)执法权下放与回收的现实矛盾更加突出。执法权下放后,部分地方反映乡镇接不住、管不好,出现了“小马拉大车”的现象。目前,州、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用什么来“拉车”?怎么“拉车”的问题?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有短板。全州自然资源系统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有法律背景的只有5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不足。县局自然资源部门行政复议被纠错比较多,纠错主要原因是法律法规适用不准确、程序违法。针对这一问题,虽然进行了大量的学习培训,申请引进法律专业人才。但从实际看,有关人员学习不够积极主动,效果不理想。人才引进近5年来没有引进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

(四)编制体制(人员配备)不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按照这一规定,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州本级有法规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工作,可以勉强落实重大执法法制审核。8个县市局中只有安龙、兴仁局有法规股,其余6个县局均无法规股。没有法规股的只有指定某个人兼顾法规工作。州本级、8个县局自然资源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均没有取得法律资格证书,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工作存在合法性和程序性的较大风险。

(五)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周期长。执法监察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无权对财产处置和违法人员的处置,对当事人或知情群众的有意避让不予配合,对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大,严重影响了违法案件的办结率,执法工作很难奏效,威慑力不足。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履行的,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的违法者不听从制止,违法行为将继续进行,待行政程序全部完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已经十分严重,采取行政强制拆除导致百姓财产损失较大,后期引发的一系列问题难化解。

四、下步打算及建议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加大法治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机制,规范执行执法程序,推动全州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严格落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附录的相关文书格式,及时查处涉及自然资源的违法事件,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法治自然”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抓实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涉及自然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四是建议州委依法治州办以专报的形式将自然资源执法问题报上级有关部门,本着现实工作的客观需求,请求推动协调解决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体制编制的矛盾困难。


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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