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八届州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州委安排,2024年2月29日至5月31日,八届州委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州自然资源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4日,八届州委第八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向州自然资源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落实资源保护措施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1.于2024年8月12日组织各个县(市)参加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意见学习培训,传达了贵州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以及第三方评估工作相关要求。2.督促各县(市)对2023年度核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个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已统计上报。3.联合有关州直单位对在建或已正常生产的矿山开展实地抽查工作,督促矿山按绿色矿山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建设。4.已督促各县(市)按照实现要求对19家应缴未缴出让收益的矿山下达欠缴出让收益告知函。
问题二:推进生态修复协同治理不到位。
整改成效:1.已对全州385家矿山企业因关闭、停产等原因应缴未缴矿山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矿山企业足额计提矿山基金。依据《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未完成整改的61家矿山企业在其按照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足额计提矿山基金前,不再受理其采矿许可证延续、转让、变更申请,在部门网站进行了第一批次公告。2.对未治理231.62公顷涉及矿山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督促矿山企业履行恢复治理义务。3.已下发通知,组织各县(市)开展举一反三,针对不按要求编制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履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义务、存在应设未设矿山基金账户或未按要求规范提取矿山基金情况、加强督促整改。
问题三: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
整改成效:1.督促仍未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的兴仁市、晴隆县加快推进县级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州、县两级均已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2.因编制和审批政策的调整,全州单独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从年初调度的85个调整到目前的99个。截至目前,各县(市)已落实并完成乡镇规划初步成果编制工作。目前已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强化资源保护和要素管控。督促指导各县(市)在县级“一张图”基础上开通乡镇所使用账户,并安排业务技术人员到县(市)统一开展培训使用等工作,培训人员覆盖到乡镇所。截至目前已形成规划引领的管控布局。
问题四:敢于啃硬骨头的勇气不够,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
整改成效:1.经各县(市)排查核实,黔西南州应登记宅基地宗地数47.64万,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45.34万宗,完成应登记率95.18%。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2754宗,权籍调查入库2619宗,应登记宗地数1829宗,完成确权登记数2569宗,已超出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登记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汇交率为140%。2.2024年度,连同六盘水和安顺成功争取到《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争取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4070万元,2024年度已到位资金856.07万元,2024年度计划治理历史遗留矿山27个,目前均已完成治理。对于其中119个未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拟于2025年完成工程治理。剩余1个历史遗留矿山(兴仁市)现状已转型利用,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内已建设搅拌站。
问题五:网络阵地管理不严。
整改成效:1.《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三审三校”制度》经2024年局党委第20次(扩大)会议研究印发。2.已经完成“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微信公众号注销前置工作,微信后台未通过,经与州委网信办对接,州委网信办帮助协调处理,已成功注销“黔西南州城乡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问题六: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
整改成效:1.严格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2023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显示,全州实际耕地保有量446.3万亩,超过省级下达我州耕地保护任务1.97万亩;全州永久基本农田内耕地面积315.33万亩,超过下达任务数1.57万亩。2023年9月12日,州委、州政府已同各县(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各县(市)耕地保护责任。2.2023年度通过整改恢复,全州流出耕地得到有效遏制。
问题七:耕地“非农化”问题突出。
整改成效:建立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系统执法职责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整合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力量,加强自然资源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执法协同、监管有力,有效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问题八:督促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1.各县(市)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制定本辖区补充耕地实施工作方案。2.当前,全州指标库节余指标计耕地数量1511.82亩、水田规模4440.45亩。
问题九:督促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不到位。
整改成效:1.涉及差欠指标的县(市)已制定指标归还方案。2.全州指标库节余指标计耕地数量1511.82亩、水田规模4440.45亩,已实现全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节余指标“扭负为正”。3.组织各地按国家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有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其他草地、园地进行补充耕地潜力分析,待省级实施方案明确后,有序启动一批新项目。
问题十: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推进不力,“唯指标”论、质效不高。
整改成效:1.各地持续开展对旱改水项目开展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兴义市有关项目正加快整改,后续项目待“大占补”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按照政策要求及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工作。3.安龙项目对已种植水稻地块开展耕地质量核定、举证工作。4.望谟县旱改水16个项目点2024年底已全部完工。5.兴仁市2020年度大山镇河坝村墓营旱改水项目塌陷田坎已完成整改。
问题十一:非法采矿问题突出。
整改成效:1.2022年4月,兴仁某煤矿在实施母猪山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过程中,擅自超越地质灾害治理范围开采煤炭资源3.1万吨问题:我局依法对兴某煤矿进行立案查处并已结案。2.贵州省清航某公司(母冲水库料场违法违规开采矿石)在兴仁市巴铃大普村高寨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砂石,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结案。3.我局通过采取强化执法工作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认真按照《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达到整改成效,有效解决非法采矿突出问题。
问题十二:富矿精开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1.已建立44个州县级发证已过期采矿权建立问题清单,其中,长期“占而不采”矿山42个,涉法涉诉矿山2个。通过发布注销公示、公告后废止其采矿权,注销采矿权。2.对42个不存在涉法涉诉的长期“占而不采”的采矿权,已完成采矿权注销登记42个。涉法涉诉的2个采矿权,待法院判决后再依法注销采矿权。
问题十三:矿业权出让金收缴不规范。
整改成效:1.2024年12月12日,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文件。2.已指导安龙县、晴隆县作出书面说明,针对整改矿山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按照规定征收出让采矿权收益。
问题十四:土地供给支撑保障作用发挥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1.通过梳理已获批批次总面积、供应总面积、未供总面积,并根据2024年初任务基数建立批而未供台账清单。2.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督促各县(市)落实土地供应政策要求,坚持规划先行,明确规划条件,夯实土地供应前期基础,消除土地开发利用障碍,规范土地出让程序,明确履约标准和违约责任,强化供后监管,高效利用土地。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8号 《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新建(改扩建)煤矿及选煤厂应节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禁止建设永久性煤矸石堆放场(库)。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关于在全省有条件地区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的通知》(黔环综合〔2024〕43号)文件要求,指导晴隆县自然资源局帮助业主将三宝煤矿申报为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拟用地面积11.73公顷。在试点申报过程中,因项目选址占用公益林,省林业厅未通过,现业主已重新选址。
问题十五:建设用地供后开发利用全程监管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成效:1.根据2024年初任务基数,梳理辖区内闲置土地地块情况,建立闲置土地台账清单。2.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的通知》,指导各县(市)紧扣土地开发利用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两种有效处置方式推进闲置土地分类处置。
问题十六: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不到位。
整改成效:针对欠缴涉及12个项目的业主,督促指导涉及县(市)自然资源局加大催缴力度,对不能及时缴纳的,已按程序报法院申请执行。
问题十七:推进依法行政有差距。
整改成效:1.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知识。2.已印发《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加强州内自然资源执法工作指导。3.加强诉前研判,持续推进自然资源行政诉讼败诉率整治。4.通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降低行政诉讼整治,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同比有所降低。
问题十八: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不够。
整改成效:1.已于2024年1月29日,按照“部门查灾、群众报灾、专家核灾”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并充分运用无人机、影像设备等技术手段进行排查。督促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联合行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对全区学校、医院、人口密集区、矿区、在建工程房等人为工程活动较为强烈的区域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地灾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完善预案,及时落实“一体五位”人员,落实监测、避险、治理等措施,全力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在汛期4月-8月期间,不间断开展隐患巡查。2.加强点面双控,将全州风险斜坡纳入台账管理,截至目前,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336处,威胁11.71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57.85亿元。全州查明风险斜坡2422处,威胁19.08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206.61亿元。
问题十九: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业务补助经费拨付不到位。
整改成效:为切实保障监测人员业务补助经费按时发放,黔西南自然资源局分别印发工作提示函至相关县(市),有关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业务补助经费已发放到位。
问题二十:地质灾害项目实施监督不力。
整改成效:1.州自然资源局已及时印发文件督促普安县对2020年避险搬迁项目安置方式变化作出详细说明。2.州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带队实地到普安县现场召开会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普安县进行督促指导,要求普安县在“搬迁安置”和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重一大”政策进行决策,依法依规使用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对结余资金可根据情况按程序申请调剂到其他地质灾害项目上使用。3.及时组织各县(市)进行排查,举一反三,对存在未按照实施方案实施搬迁和使用资金的进行整改。州自然资源局将继续督促普安县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问题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完成整改。
问题二十一: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估专项指标登记财产(转移登记)评估,我州得分低于全省平均分,登记财产便利度得分全省排名挂末。
整改成效:通过调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局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涉及各项二级指标全面提升,完成数据质量提升工作,营商环境工作持续向好。
问题二十二:压力传导不到位,严的氛围没有形成。
整改成效:1.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了全州自然资源系统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报了3起发生在黔西南州自然资源系统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推进以案促改。2.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2024年全州自然资源系统“一把手”监督提醒谈话会,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清勇同志对各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开展了监督提醒谈话。3.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日常监督关口前移。认真贯彻《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十三:对“一把手”及“关键少数”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1.局党委开展“一把手”监督提醒谈话会2次。2.强化对州自然资源局党委管理干部的监管,制定完善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试行)》,强化干部日常监管。
问题二十四: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力度不够,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管不到位。
整改成效: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党委通过局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和关键节点节前警示教育。
问题二十五: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不力。
整改成效: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坚持把日常监督抓在平常,常态化每月采取列席会议、日常提醒、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州自然资源局,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其他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等提出监督意见和工作要求,全面了解州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坚持案件查办是最有力的监督,对州自然资源局违纪违法干部严肃查处。
问题二十六:对党委落实民主集中制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成效:紧盯州自然资源局党委“三重一大”事项,2024年以来列席州自然资源局党委会议20余次,提出监督意见20余条。
问题二十七:履行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成效:明确专人负责,每月调度对州自然资源局环保督察、例行督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今年以来,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四不两直”现场监督检查等加强整改监督10余次。
问题二十八:对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有差距。
整改成效:更新完善州自然资源局干部廉政档案20余册,据实回复州自然资源局征求的党风廉政情况10余次。
问题二十九:作为牵头单位,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谋划研究不深入,履行统筹协调、指导推进责任不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整改成效:州自然资源局联合州住建局、州税务局、州金融监管局、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防办制定了州级不动产“登记难”问题集中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不动产“登记难”项目的前置手续,依法办证,推进问题化解。
问题三十:2018年7月、2021年8月,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出让仁“2018-28、29号”土地违规,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成效:兴仁市自然资源局对近三年土地出让程序和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并于2024年12月19日,组织开展了政策法规专题学习、自查自纠及以案整改工作。
问题三十一:违反采购程序。
整改成效:经核实,巡察反馈中指出的违反采购程序的2个问题属实。系相关工作人员对采购程序理解不深不透导致,以上两项工作均为未完成采购程序就已实施,虽出于工作实际需要,但违反了采购程序,我局将汲取教训,加强学习培训和管理,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问题三十二:重复采购。
整改成效:经认真核实,以上两个服务项目内容不同,不存在重复采购重复支付资金的问题,不需追回相关资金。今后,我局将汲取教训,加强学习培训和管理,避免此类错误再次发生。
问题三十三:成本科目核销不及时。
整改成效:州针织厂、州砖瓦厂、桔山办民航村等5个土地项目已全部完成核销,整改完成;晴兴、汕昆高速公路相关费用问题,账务处理已依据审计报告及相关文件计入往来科目,将根据涉及县(市)退补情况进行资金往来,已完成整改。
问题三十四:落实专款专用要求不严格。
整改成效:1.用于春节慰问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到位,并在后期工作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2.加强对《贵州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的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2024年10月8日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黔财资环〔2024〕89号),严格做好矿山基金审批退还、使用等工作。
问题三十五:代理机构涉嫌围标串标。
整改成效:经核实,相关招标项目符合招投标程序,未发现围标串标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严格按照《黔西南州招标(采购)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州自然资源局招标(采购)工作。
问题三十六:违规设置特定评标条件。
整改成效:经核实,相关工作在专业性、保密性方面均有特殊要求,设置相关条件,主要为从符合相关资质的服务方中筛选最优服务方,均系出于工作实际需要,无设置特定评标条件的故意。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管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黔西南州招标(采购)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做好州自然资源局招标(采购)工作。
问题三十七:应予废标而未废标。
整改成效:此问题反映出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在招投标程序执行中存在疏漏。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加强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流程等,严格业务程序。同时,与州交易中心多沟通、多学习,提高业务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三十八: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融资给平台公司使用,存在债务风险。
整改成效:相关单位和企业正在筹集资金归还挪用的贷款资金。
问题三十九:超进度拨付项目工程款。
整改成效:超额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已退回业主单位。
问题四十:未批先建问题仍然突出。
整改成效:1.指出的未批先建问题已完成整改。2.建立了《黔西南州自然资源系统执法职责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整合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力量,加强自然资源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执法协同、监管有力,有效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问题四十一:虚假邀标。
整改成效: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并对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四十二:弄虚作假乱作为。
整改成效:1.闲置土地处置不实已整改6宗,其余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已整改到位34宗,其余整改时限为2025年6月30日。2.兴仁市两项目正在安排种植。
问题四十三: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
整改成效:1.非法开采地热水资源问题,有关企业未使用该温泉井水,已整改;2.未经批准擅自增建问题,对该项目符合规划许可的住宅部分、社区大堂区域建筑给予办理竣工规划核实手续。3.关于信访回复问题:我局已制作信访事项“导引图”和自然资源领域信访诉求清单,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工作,已整改。
问题四十四: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成效:1.已修改完善《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2.目前已完成设备验收并正常投入使用。
问题四十五: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
整改成效:已修改完善《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重大资金支出须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方可支出。
问题四十六:议定事项决而不行。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单位公租房管理规定》,建立欠缴房租台账,并按照要求收取职工住房房租费用。
问题四十七:截至2024年3月,局机关3个党支部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未严格执行按月收缴党费制度,均存在通过微信群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等情况。
整改成效:1.已于8月23日组织机关党委各支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对支部纪检委员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交叉检查进行了安排。2.督促各支部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并按月进行公示。3.责成原第一支部支委进行书面检讨。局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汲取教训,避免出现类似失误。
问题四十八: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整改成效:1.选派干部到州信访工作专班锻炼,选派1名高层次年轻人才到省厅学习锻炼。2.选拔任用2名年轻干部。3.安排1名年轻优秀干部到人事科工作。
问题四十九:用人导向有偏差。
整改成效:1.在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局机关各支部学习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在开展充实县级自然资源领导班子人员考察工作中,已对3名平级交流、1名提拔任用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在动议环节征求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意见,没有影响任用情况。3.局党委对分管人事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
问题五十:干部混岗、空岗问题突出。
整改成效:1.选拔任用2名年轻干部。2.已从州直有关部门选调1人到州自然资源局工作。3.配合州委组织部相关科室开展完成1名公务员遴选到州自然资源局工作。
问题五十一: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
整改成效:根据《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的通知》精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事前请示、事后备案工作。
问题五十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成效: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任前事项报告的通知》。重新梳理干部考察文书档案。
问题五十三:国家自然资源部2023年集体约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成效:根据省级延期整改安排,未整改问题已获省级同意延期整改。
问题五十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成效:根据《黔西南州2017年以来财政收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其他方面情况审计报告》(黔审资环报〔2023〕2号),审计报告中反馈的由我单位牵头16个问题,已认定完成整改5个。
问题五十五:环保督察、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缓慢。
整改成效:根据省级延期整改安排,未整改问题已获省级同意延期整改。
问题五十六:局党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不够有力,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力度不够,环保督察、例行督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成效:1.已经制定《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成立审计反馈问题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责任人。2.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路线,督促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问题五十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抓环保督察、例行督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性、主动性还有欠缺,没有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成效:1.主动对接环保督察、例行督察及审计反馈
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将总体情况向局党委报告,帮助梳理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2.配合纪检监察组对未完成整改的强化督促,加快整改速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3223880;邮政信箱:贵州省兴义市遵义路11号州自然资源局;电子邮箱693654525@qq .com。
中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委员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