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招租公告(审查服务中心机场路地块)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市场行情,现将位于兴义市机场大道侧国有土地公开向社会招租,有关出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土地情况:面积3604.8平方米(可用面积2335.93平方米)  用途为住宅用地   权利性质为划拨

四、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6:00整。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2026年7月14日下午15:00整,采取现场公开竞租。

六、竞价地点: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审查服务中心办公区。

七、租期:租期不超过10年

八、竞租底价:开标当天公布竞标底价

九、招租方式:

(一)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竞租方的,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代表和竞租人进行协商出租,协商不成,按竞租失败处理。

(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竞租人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现场报价竞租,报价必须大于等于竞租底价才为有效报价。

十、标的展示:位于兴义市机场大道往机场方向,凤凰城小区至天人第七街小区之间空地。竞租人可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对该标的进行了解或实地踏勘。

十一、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现场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视为报名成功,并认可本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十二、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二)中标人中标后,现场签订竞租成功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单位办理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缴纳第一年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

(三)中标人中标后不履约的,将重新招租,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十三、约定条件:

(一)该土地以现状出租。

(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平整、手续办理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土地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土地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

(六)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原因需使用租赁土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并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七)租赁期限满,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土地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约定年租金的2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约定年租金的20%。

(九)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联 系 人:陈先生  13984676999


黔西南州工程设计质量技术审查服务中心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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