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晴隆县6家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发〔2026〕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晴隆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解除晴隆县瑞康大药房、晴隆县康之宝大药房等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特向社会进行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

附件:晴隆县解除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xlsx

晴隆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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