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重新评估结果公示城镇职工第ZG016批
根据《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医保通〔2021〕9号)规定,经评定, 孙*爱 等 2 位同志(城镇职工)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延安路57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5楼514室)。反映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举报电话:0859-3389137
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资格委员会
2026年4月8日
表1 (城镇职工)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原等级 |
重新评估等级 |
居住地址 |
|
1 |
孙*爱 |
女 |
522***1935******** |
重度一级 |
重度一级 |
安龙县金龙市场文明路 |
|
2 |
王*章 |
男 |
522***1965******** |
重度一级 |
重度三级 |
册亨县纳福街道册欣商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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