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骨科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行为。现决定中止该院骨科医保服务协议30日,中止期限为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现向社会公布!
公布时间:2026年4月8日至4月16日
特此公告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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