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恢复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细则(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评估细则(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对申请恢复医保定点协议的医药机构开展实地考核,并报请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安龙县九芝大药房(个人独资)、贵州一树大家康健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龙金龙小区分店2家药店恢复医保定点的申请,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4月3日(7个工作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安龙县栖凤街道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安龙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859-5211827
安龙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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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