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市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兴义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兴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31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其中,4家零售药店协议处理解除、26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医保服务协议、1家医疗机构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超180天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申请协议自动终止),现向社会公布!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4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兴义市解除或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xlsx
兴义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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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