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普安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将普安县惠康药店(机构编码:P52232301012)、普安县益安康药房(机构编码:P52232300223)、普安县君康百姓大药房(机构编码:P52232300234)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向社会公布。
协议解除时间从2026年2月4日开始计算。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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