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州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现对全住宿、餐饮、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等旅游市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所有商品及服务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线上预订平台(官网、小程序、电商平台)同步实行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或者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公示。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严禁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在电商平台等渠道房订单生效的情况下严禁单方面毁约或借机擅自提高价格。

四、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景区,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不得强制搭售保险;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

五、餐饮行业经营者应清晰标注菜品名称、单价、计量单位等价格信息,严禁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不得低标高结;同一道菜品在同一经营场所以标价签、点菜单或其他点菜工具标示的价格应保持一致套餐应标明该套餐的价格和所含的菜肴、小吃、酒水等内容。

、住宿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贵州省住宿业价格行为规则》。住宿业经营者应当对其在所有销售渠道(包括自营网站、第三方平台、线下门店等)的价格信息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住宿业经营者应当在前台、收银台、结算处等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标示可以通过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等方式进行。线上销售客房及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在其经营活动相关页面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网页空间有限的,可以通过网页链接、弹出窗口、电子合同等方式进行价格说明,确保价格信息标示清晰醒目、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房价格标示应包含房型、房价、计价单位等核心信息;退房时间、超时计费、押金、是否含早餐等交易条件必须在预订流程显著位置提前告知;客房内有偿用品未明码标价一律不得收费。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住宿、餐饮、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等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对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黔西南州文物局)     

2026年7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微信扫码阅读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后阅读或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