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全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
2.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
3.行政法规规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
4.贵州省地方性法规。《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文化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贵州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贵州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等。
2.体育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贵州省体育条例》等。
3.广电领域。《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
4.旅游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贵州省旅游条例》《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
(三)党内法规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全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系统干部职工,文化体育广电旅游行业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重点聚焦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文旅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广大群众。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州文体广旅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全州文体广旅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行业和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可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1.研究制定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州文物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3月底前)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责任科室:人事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3.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科室:人事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4.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将述法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履职意识。(责任科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5.在局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中增加文化、体育、广电、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行政执法规范、行业监管要求等内容。(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6.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以案施训”实战化培训,围绕文化市场执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文物保护执法等重点领域,邀请上级业务骨干及法律专家,聚焦案件办理、证据采信、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开展实操教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同步针对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约谈、案例警示等方式开展专项普法,强化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整治旅游行业乱象。(责任单位及科室: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业管理科、规划开发推广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7.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严格落实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确保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8.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9.结合行业监管、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全过程开展普法,将普法融入执法检查、案件办理、许可审批等环节。(责任单位及科室:行业管理科、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0.针对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网吧、出版物经营单位、体育赛事运营机构、广电网络运营商、行业协会等重点对象,开展分类普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引,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及科室: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业管理科、规划开发推广科、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广播电视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1.推动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红色文化深度融合,创作乡土特色法治文化作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2.充分发挥应急广播系统精准高效宣传服务优势,进一步拓展全州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应急广播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法治知识。(责任单位及科室:广播电视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3.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作用,组织开展村(社区)法治宣讲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责任人:局乡村振兴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4.推进“法治+文旅”“法治+体育”融合,在万峰林马拉松、篮球邀请赛等赛事及万峰湖、马岭河峡谷等重点景区开展普法宣传,设置法治宣传点、发放法治宣传手册。(责任科室:群众体育科、竞技体育科、规划开发推广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5.加强文旅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规范化建设,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发布法治文化场所名录,强化法治文化相关文物等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文化遗产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6.聚焦文旅行业重点领域,精准组织开展行业性普法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文物保护、旅游维权等重点内容,创作推出适配新媒体传播的文旅普法宣传产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人士开展线上以案释法,持续提升广播电视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公益普法传播力与实效性。(责任单位及科室:行业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局办公室、广播电视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7.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办公场所电子屏等媒体手段加强法治宣传,积极转发、推送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及科室: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18.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广泛开展调研,结合实际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陆江平
六、责任部门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七、联系方式
联络员:局政策法规科 代佳
联系电话:0859-323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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