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黔西南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用于游客合法权益损害赔偿和紧急救助费用垫付等情形 |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 政府制定(文化和旅游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由旅行社到指定银行开专户存入,与银行签订《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后向文旅部门报备,不由文旅部门直接收取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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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