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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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及时提请州委、州政府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统计局等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州委、州政府按照《黔西南州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学习制度》,将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5年以来,州委、州政府共组织学习4次,各县(市)党委、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共组织学习20次。州统计局于7月9日联合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州委组织部等9家州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实施方案》精神,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实施方案》落细落实。扎实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州县两级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共开展培训21期,培训学员1870人,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采取统计系统专业培训、部门联动培训、联合县市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干部和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2025年以来州级开展业务培训48次1275人。学习教育期间,推动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和深刻汲取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教训,其中全州统计系统开展学习和研讨18次,充分发挥统计造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强化文件清理,确保党内法规制度执行严肃性。积极配合州直部门开展重要数据核查工作,常态化开展针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自查自纠,坚决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做法和文件。2025年以来,配合州直相关部门开展重要数据核查30余次。严格按照州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提示》文件要求,坚持“废立改”相结合,对现行有效的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进行集中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了统计行政行为,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同时,严格执行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及时对新出台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符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要求。

(三)规范执法程序,确保统计法治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贵州省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在开展统计执法案件办理中,对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履行程序性要求,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贵州省统计执法文书样式(修订)》《贵州省统计执法文书使用指南(修订)》等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省统计局制定的“一目录五清单”要求,严格按程序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始终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程序合法。

(四)强化普法宣传,持续形成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坚持把普法宣传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制定并公布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一体推进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工作。组织召开全州统计法治工作会议,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全面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90余人次,增强了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坚持培训必先普法原则,各专业科室开展统计业务及法律法规培训48次、培训1275人。围绕“谁普法、谁执法”,开展“送法入企”16余次,增强了企业的统计法治观念。以国家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重要抓手,组织开展系列宪法、统计法宣传、知识抢答、主题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现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此外,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法治黔西南直播间”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观看总人数达34.67万人,提高了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五)抓实统计监督,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八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细化分解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实施方案》落细落实。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第一时间以专报形式将全省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8月6日印发《黔西南州统计局关于切实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回头看”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统筹全州执法力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州县两级对33家企业(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线索1起,立案查处1起。强化统计与纪检监察贯通协同,州纪委州监委采取“室组联动”方式对八部委《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指导2次;州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按照规定向州纪委州监委征求意见,坚决杜绝统计造假涉案人员在被作出处分处理前被提拔使用等情况;州统计局积极配合省州开展巡视巡察工作,抽调3名同志参加省级巡视工作,向州委巡察办提供全州46家被巡察单位所需重点关注情况。

(六)聚焦重点目标,推动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一是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积极配合省统计局、省司法厅开展《贵州省统计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做好省调研组赴我州调研征求意见相关服务保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完善并调整《黔西南州统计局权责清单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认真学习并执行《贵州省重大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黔西南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2025年暂无重大决策程序提交州委、州政府审议。三是深化法治社会建设领域改革。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改革,印发《黔西南州统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抓好相关法律法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认真落实并执行公职律师制度,单位现有公职律师1名,同时兼任单位法律顾问。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5年,黔西南州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全州统计系统执法人员偏少。全州目前统计执法人员仅17名,部分县市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统计法治氛围仍需强化。部分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不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州委依法治州办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补齐短板、狠抓落实。一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市)统计部门加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统计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执法业务培训,采取以干代训的方式,主动推荐执法人员参加省级执法,提高执法人员实操能力。二是持续强化统计法宣传培训。持续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司法部门普法直播间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线上宣传。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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