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首要学习内容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二)党内法规
1.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刻理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
2.党的组织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3.党的领导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
4.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5.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
(三)国家法律
1.宪法及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
2.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3.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各项工作中做到自觉贯彻民法典精神。
5.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相关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职务犯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6.行政法律。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7.行政法规。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
(四)商务领域相关普法内容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正)、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拍卖管理办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二、普法对象
社会公众,全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服务的企业,全州商务系统干部职工。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州商务主管部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九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提升全州商务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明确普法责任
明确普法任务目标,细化普法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明确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责任部门人员,加强普法经费、物资保障,为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6年3月31日前
(二)开展全州商务系统普法培训
举办2026年全州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对全州商务系统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提升本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切实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责,加快推进商务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三)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民法典宣传,采用邀请律师专家授课、以案说法的方式。积极开展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活动融入其中。组织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民法典进商超、进企业、进社区等。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四)运用各类平台载体、电子书和挂图等开展普法宣传
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平台载体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主题阵地,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的法治文化需求。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
按照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利用边执法边普法的机会,耐心释法明理,及时解疑释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基层为载体,适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各业务科室应在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形成过程性文字图片资料,并向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学习宪法精神,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建立健全常态化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制度。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七)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的必修课,作为全州商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通过自学、集中研学、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全州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深学细研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守法治初心、增强法治自信。切实抓好本部门年度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工作,充分利用“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等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进行在线学法考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把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局机关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人事科
责任部门: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联络员:曼明哲;联系电话:0859-3665407
黔西南州商务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