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关于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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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委安排,2024年7月29日至10月31日,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15日,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向州商务局党组反馈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实践学,联系实际学,为全州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和政治保证。二是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注重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三是党组会议前充分酝酿,确保提出的贯彻落实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四是修订《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

整改成效:一是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按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截止2025年5月15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及时跟进学习。二是坚持高标准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截止2025年5月15日,共开展中心组研讨3次。三是坚持党组会前班子成员充分酝酿讨论,确保贯彻落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每季度听取党组会议落实情况报告。四是修订完善了《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于2025年2月25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施行。

问题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商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深化“第一议题”制度的贯彻落实,自觉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1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商务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纳入党组会议开展学习。三是举一反三,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商务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州重要会议是否存在漏学情况,针对漏项组织开展1次专题学习。

整改成效:一是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按要求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截止2025年5月15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将学习教育融入经常。二是2025年1月6日州商务局党组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7月1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商务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开展了集中学习。三是2025年1月6日州商务局党组2025年第1次(扩大)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关于商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

问题三: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际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在今后工作中,注重中心组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商务工作”的论述,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二是修订《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要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思考谋划具体措施、办法,下好学用结合的功夫,做到学用相长。

整改成效:一是坚持高标准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商务工作”的论述,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二是2025年2月25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

问题四:关于“惠民生鲜项目资金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惠民生鲜门店走访服务工作,指导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实现持续正常经营,稳住市场主体,切实发挥“惠民”作用。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引导惠民生鲜经营主体积极开展和参加各类促消活动,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经济效益。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切实抓好项目评估、审核、推荐等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兴义市好宜佳超市、U+生活超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开拓市场,2024年以来,新开设好宜佳超市(壹号院店)、好宜佳(碧云路店)、U+生活兴义沙井街店等店面,稳住经营。二是2025年1月10日,州商务局到好宜佳超市、U+生活超市进行走访指导,引导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切实做好促消费活动,发挥好惠民作用。好宜佳超市2025年以来,每月均组织促消费活动。三是举一反三,督促指导兴义市申报2025年惠民生鲜超市建设项目。目前,贵州省黔西南义龙新区曦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项目文本编制,拟申报争取资金支持200万元。

问题五:关于“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协调推动、统筹指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负责项目管理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加强项目谋划、申报、推动、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提升统筹推进项目的能力。二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一方面引导兴义市敬南农贸市场积极盘活闲置资源,提高已建成冷库等设施的利用率。另一方面,督促指导兴义市商务主管部门抓好2023年县域商业项目的调整工作,并及时推进建设,确保早日建成投用。三是举一反三,对近年来商务领域实施的农副产品项目进行排查,杜绝项目建成后闲置,最大限度发挥项目作用。四是建立健全项目督查和调度机制,对在建项目进行常态化跟踪调度服务。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21日,分管负责同志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兴义市敬南农贸市场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开展闲置资源盘活工作,先后采购了4台平衡重式叉车、6台电动堆垛车、6台电动搬运车,用于日常经营服务。2024年12月29日,州商务局到兴义市敬南农贸市场进行指导服务,盘活闲置资源。目前,该企业主要开展生姜冷藏和食材配送等经营业务。指导兴义市将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由兴义市顶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一期)调整为兴义市木贾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项目。2024年10月29日,省商务厅印发《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调整2023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同意调整项目,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三是州商务局积极排查已建成的冷链设施项目运行情况。截至目前,已建成的义龙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黔西南配送分中心建设项目、兴义市小黄姜分选仓储中心建设项目等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均正常运营。四是建立项目调度表,常态化按季度开展项目调度,对已建成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情况进行跟踪调度服务。

问题六:关于“培育出口企业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企业培育。通过指导服务企业办理外贸手续、宣传外贸政策、组织参加展会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完善进出口资质、精准对接海外市场、增强企业和产品曝光度,推动“黔货出海”,实现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稳步增长。二是深入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排查州内外贸出口潜力企业,建立工作台账,“一对一”开展上门服务,鼓励支持更多企业走出去、抢订单、占市场。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联合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制定外贸手续办理明白卡、外贸政策宣传卡等资料,推动外贸出口企业培育工作常态化开展。组织企业参加省、州举办的国际市场开拓等外贸业务政策培训会,提升企业海外市场拓展能力。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企业培育。加强外贸企业培育,对6家企业进行培育服务,指导服务贵州省霖生木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办理外贸进出口资质手续,并做好有关外贸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普安县才华实业有限公司等18家(次)企业申报第137届广交会、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2025年印度尼西亚国际汽配展等境内外展会,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3家。二是深入举一反三。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到贵州鑫昌淀粉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地走访、现场交流、电话交流,积极培育外贸潜力产品,2025年以来,共计培育外贸潜力产品6种(3家企业已办理进出口资质,2类产品已顺利出口)。组织贵州玉林石材有限公司等3家石材公司申报2025年越南河内国际建筑建材及家居装饰博览会,积极推动我州石材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联合海关、外管,制定外贸手续明白卡(2025版),外贸政策宣传资料,精准指导服务企业办理外贸手续。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举办2024年全州跨境电商政策业务培训班,2024年11月28日,组织商务业务骨干和外贸企业参加全省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贸易政策合规及贸易救济培训与座谈活动,培训人次达70人(次),企业专业经营能力和海外市场拓展能力得到提升。

问题七:关于“服务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汇率避险、黔贸贷、进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的宣传力度,指导服务稀美资源(贵州)科技有限公司等州内重点企业积极参与金融产品,切实帮助外贸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境外风险能力。二是深入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外管、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的联动,认真梳理排查州内外贸进出口实绩企业,摸清企业对金融产品的真实需求,建立工作台账,主动上门服务,支持动员企业参与外贸金融产品。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外贸企业服务工作纳入联席会议制度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会议,帮助企业解决报关通关、外汇结算、出口退税、金融融资等难题,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政策宣传。2024年9月至12月,组织实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外贸企业认定)项目,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将汇率避险内容纳入项目综合评审指标内容,积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动员全州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进行申报,共15家企业获得资金支持。联合海关、州建行等部门单位主动服务稀美资源(贵州)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汇率避险、金融融资等政策信息,鼓励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二是深入举一反三。2024年12月以来,联合海关、外管等部门单位,加强州内进出口实绩企业的走访调研,认真梳理排查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工作建议措施,为下一步制定资金政策支持方案提供决策依据。加大对“黔贸贷”政策宣传,对州内有“黔贸贷”资金融资政策需求的企业进行摸排统计,并汇总需求上报省商务厅。三是完善服务机制。2024年11月21日,印发《关于将黔西南州开放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黔西南州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规范为黔西南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将开放型经济工作纳入联席会议制度议事日程。2025年4月18日,由黄华副州长主持,召开州政府专题会,专题研究贵州天地药业有限公司自营出口工作事项,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退税等问题。4月25日,州商务局、州税务局、兴义海关一行主动到贵州天地药业有限公司开展出口退税服务。目前,正在指导企业梳理收集物流运输单据,待资料齐全后再次申请退税。4月27日,由黄华副州长主持,召开全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全州开放型经济发展工作事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持续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

问题八:关于“外贸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向中国贸促会申请增加1名非优惠原产地证签证员,加强黔西南州支会签证力量。制定黔西南州贸促会商事服务流程并宣传推广。根据授权开展国际商事证明、领事认证代办业务,不断满足企业不同商事需求。二是深入举一反三。积极走访调研,摸底核实全州被代理出口的产品和企业,形成被代理出口产品台账,切实引导有产品出口回归能力的企业逐步做好数据回流,避免税收流失。三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将开放型经济内容列入州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提升全州干部开放思维和经济全球化能力,积极营造全州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建立完善外贸政策培训机制,积极组织商务领域业务干部、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参加省,州商务、海关、贸促部门举办的跨境电商、国际市场开拓、单一窗口、原产地证、商事证明等外贸业务政策培训课程,帮助外贸企业储备外贸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引领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24日,黔西南州贸促会向贸促总会提交非优惠原产地证签证员申请。2024年11月18日,贸促总会批复同意1名同志为非优惠原产地证签证员。2025年2月,黔西南州贸促会进一步完善商事服务流程,并在“黔西南州商务”公众号、“黔西南州外贸企业群”开展宣传。2024年,黔西南州贸促会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36份,代办普通国际商事证明27份、传统领事认证8份、海牙认证1份,代核销ATA单证册1份,受理认证总量合计73份,较2023年增加43份,不断满足不同企业商事需求。二是深入举一反三。加强企业调研走访。摸底核实全州被代理出口的产品和企业,建立被代理出口产品的台账,积极引导宜兴化工、贵州苗药、天地药业等企业开展自营出口,做好数据回流。三是完善人才培育机制。将开放型经济内容列入州委党校主体班次等课程培训内容,积极协调海关业务干部,于2025年4月28日,为州委党校主体班次讲授开放型经济课程,提升全州干部开放思维,营造开放浓厚氛围。制定2025年全州外贸政策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商务领域业务干部、外贸企业业务人员参加省,州各类外向型经济政策培训,积极培育外贸人才。

问题九:关于“对报废车辆流通领域疏于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负责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管理的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提升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环保等部门,加大对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等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机动车报废拆解的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环保污染事件。指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利用多种形式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进一步提升全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提升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行业管理能力。根据已制定印发的《州商务局 州发改委 州工信局 州公安局 州生态环境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市监局 州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全州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州商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整改成效:兴义市已于2023年11月22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2月21日,分管负责同志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加大日常管理工作力度。州商务局制定了2025年工作要点,督促指导各县市抓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截止2025年5月,共开展检查3次,检查企业9家。2025年2月28日州商务局到安龙金铸报废拆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安龙县工科局对《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第2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防范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4月25日,州商务局利用黔西南州2025年知识产权日活动契机,积极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第2号)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将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州商务局于2025年1月21日联合州环保局、州市监局对贞丰县、兴仁市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检查。会同省商务厅对义龙新区、册亨县、安龙县内的报废回收拆解企业进行了检查,防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污染事故。

问题十:关于“履行餐饮行业管理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职能职责,认真履行餐饮行业管理职责。二是商请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就“万峰林景区接待中心与国有旅游平台公司实施门票与餐饮‘套餐式’合作”是否合法等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函请旅游、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举一反三,结合商务部门职能职责,对全州类似问题开展排查,并提示餐饮经营单位合法经营。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餐饮行业环境卫生服务大提升、服务品质提升、反食品浪费等工作培训,发放相关资料。制定《2025年全州商务工作要点》对餐饮行业加强监管。二是函请州文体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集中研究“万峰林景区接待中心与国有旅游平台公司实施门票与餐饮‘套餐式’合作”相关事宜。州商务局、州文体广旅局、州市场监管局一同深入相关企业了解核实(调查)相关情况。州市场监管局经调查,判定贵州智峰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其所属景区产品搭售“兴义特色正餐两餐”。州商务局已函请州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理。三是组织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开展本辖区“景区门票与餐饮‘套餐式’销售”类似问题排查,经排查,全州无“景区门票与餐饮‘套餐式’销售”类似问题。在州商务局网站发布《黔西南州商务局关于餐饮、住宿行业规范经营的提醒告知书》,提示餐饮经营单位合法经营。

问题十一:关于“加油站日常监管缺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望谟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望谟县平朗加油站“公示期间就已对外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抄送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相关部门开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我局。二是对望谟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责令望谟县工科局对平朗加油站开展约谈,要求其写出深刻检讨,并签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三是制定相关管理流程,加强管理,明确禁止试运期、临近到期提醒等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望谟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望谟县平朗加油站“公示期间就已对外经营”情况进行核实,经与县市场监管局对接,县市监局认为,公示期间虽有经营,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由商务部门酌情处理即可。望谟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对平郎加油站公示期间对外经营问题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属实,因未造成较大影响,特采取提醒约谈方式对平郎加油站进行约谈,要求遵守法律法规经营。二是对望谟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责令望谟县工科局对平朗加油站开展约谈,要求其写出深刻检讨,并签署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承诺。三是制定了《黔西南州商务局成品油行业行政审批审核流程(修订)》,加强管理,明确禁止试运期、临近到期提醒等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问题十二:关于“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州政务服务中心对接,完善相关办事人员信息和明确职责。二是对照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对政务服务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完善了政务大厅人员信息。二是按程序调整岗位人员,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工作移交。

问题十三:关于“运用线上平台提升服务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分管办公室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和公文收发员进行约谈并由办公室负责人做出检查,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做出检讨。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电子政务网上办公要求进行落实,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21日,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和公文收发员进行约谈。2025年2月19日,办公室负责人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作了检讨。二是严格落实电子政务网上办公要求,截至目前,没有再出现因线上平台运用不好被通报的情况。

问题十四:关于“提升服务促消费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相关科室的负责同事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及时核查活动情况,全面梳理2022年购车送加油券促销活动资金的发放和核销情况。三是分析促销活动方案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活动方案设计和实际操作过程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从核销时限等方面优化服务。四是举一反三,提出合理的意见形成开展类似促销活动的指导依据。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梳理核实反馈的117.12万元资金未使用情况。经分析研判该笔资金应为2020年开展的“幸福金州·暖心消费”活动,活动采用“政府+银行+企业模式”推进,由州财政出资1000万元,贵州银联出资500万元,采取发放消费券、加油券的方式开展。截止2020年12月末活动结束,全州通过发放消费券、加油券,政府结余资金合计117.12万元,未使用资金已于2021年11月3日退回国库。梳理2020年促消费活动主要存在的不足之处。二是举一反三。一方面,合理设置核销时限,考虑到消费者消费券的核销实际,在2022年、2023年开展的发放消费券的活动中,对促消费活动申报时间截止后均延长了核销时间,以便消费者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安排核销使用。另一方面,及时尽到提醒,在活动截止日期前及时通过推送核销短信提示,提醒消费者及时使用,或在活动平台设置醒目的温馨提示语,对消费券的使用期限进行提示;同时通过通知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及时提醒在本店申请消费券的消费者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核销。三是2025年2月21日由分管负责同志对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要更加重视涉及群众利益工作,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促消费活动质效,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问题十五:关于“‘以旧换新’促进消费行动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督导工作落实。结合以旧换新和酱酒促销政策,开展督导和走访服务企业工作,督促县市和企业继续扩大政策宣传,做好政策落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指导解读。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上,在扩大宣传的同时强化政策培训指导,通过组织县市相关部门或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加强对县市和企业的政策培训指导力度;对外公布咨询电话,方便消费者政策咨询;建立企业工作群,及时解答企业活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线上继续加强主流媒体和政务宣传以及州内的官方媒体、融媒体等通过微信官网等转发或发布推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政策进行持续性宣传报道。线下组织各县市通过乡村小喇叭、张贴海报、横幅等开展宣传进基层、进社区、进村居村寨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工作督导和政策解读。2024年以来多次组织州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工科局、企业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会,细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政策培训解读。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州委宣传部帮助协调融媒体、官方网站转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协调州电视台、兴义融媒、州报社等媒体持续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行解读报道。进村、进社区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并于2025年1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宣传。三是细化跟踪服务。建立参与活动的企业工作群,持续深入各县市和企业开展服务工作,从行业到企业,有针对性地推动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同时州局开通咨询热线、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申报易错事项和政策解读信息,不断提高消费者消费体验。

问题十六:关于“服务电商企业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企业服务质量。切实转变工作方式,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发挥好电商领域政策优势,宣讲好政策支持方向,审核好企业申报项目资料,加大对电商企业十百千万、东西部协作等项目支持力度,加快电商企业市场主体培育,提升服务企业质量。二是加强多个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全州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实际,结合各州直部门职能职责分工情况,特别是了解州委网信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邮政管理局对全州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交易数据采集需求,主动函告本年度全州网络零售额交易数据,避免多部门重复向企业采集数据情况,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三是举一反三持续优化全州电子商务数据采集渠道,按照现有采集方法方式,明确“贵州电子商务运行数据监测系统”作为全州商务部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交易数据采集唯一平台,实现多个部门数据共享,作为指导电商与行业融合发展和对外数据发布的唯一参考。四是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常态化结合电商工作实际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掌握企业政策、人才需求情况,举办电子商务相关领域业务培训,做好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整改成效:一是提升企业服务质量。2024年我州获批5家省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28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共计获得省级奖补资金390万元。6家企业获东西部协作项目奖补共计30万元。二是加强多个部门信息共享。于2025年2月11日将2024年全州网络零售额数据完成情况函告相关单位。三是明确“贵州电子商务运行数据监测系统”作为全州商务部门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交易数据采集唯一平台。四是深入电商企业开展服务调研。分别到贵州阳光海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黔西南州黔涌产销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市场主体开展电商政策宣传服务及调研工作11次。2024年11月20日,州商务局组织在黔西南州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全省电商直播人才巡回培训,80余人参加培训。

问题十七:关于“未按时间要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在局党组会议上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宣讲”州级约谈进行通报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细节管理,加强督导促宣讲,确保按要求完成宣讲任务。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17日,在2024年第17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10月11日巡视整改集体约谈会精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党的理论宣讲。二是举一反三,加强细节管理,确保上级要求按时限完成。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工作,班子成员全部按时限、按要求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宣讲。

问题十八:关于“宣传阵地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由办公室负责,及时组织对宣传阵地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办公室负责人做出检查,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检讨。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更新宣传栏内容。已将2022年4月25日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的内容更新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学习内容,今后长期坚持及时更新。二是2025年2月21日,主要负责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2025年2月19日,办公室负责人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作了检讨。

问题十九: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开1次全州商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二是由主要领导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1次集体约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同时,对《黔西南州商务局科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局党组认定,今后严格按要求签订责任制承诺书。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州商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会上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于2025年3月20日组织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二是2025年2月21日,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约谈。三是对《黔西南州商务局科室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了复核,并提交2025年2月25日第5次党组会研究,予以认定整改。

问题二十:关于“干部约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足谈话前准备,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由主要领导对全体班子成员开展1次集体约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干部约谈。

整改成效:一是于2024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州商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二是2025年2月21日,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约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问题二十一:关于“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避免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等常态化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截止5月15日,共开展警示教育10次。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巡察整改期间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10人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预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问题二十二: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利用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会商会,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与派驻纪检组2025年上半年会商会。

问题二十三:关于“监督开展常规约谈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州商务局党组利用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等党内法规的学习研讨,常态化、规范化、精准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处置党员干部。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二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党员干部,2025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0人次。

问题二十四:关于“干部职工去向牌设置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干部职工去向牌进行完善,督促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干部去向更新,如有发现未及时更新去向的干部职工将进行内部通报,并长期坚持。二是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并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作检讨。

整改成效:一是已按标准更新干部职工去向牌,并督促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去向更新。二是2025年2月21日,主要负责同志对办公室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2月19日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办公室负责人作了检讨。

问题二十五:关于“预防提醒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再次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由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三是班子成员要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常态化提醒约谈。四是建立健全提醒谈话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资料归档要求、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要求督促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州商务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专题会。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办发〔2024〕2号)。二是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开展了集体约谈。三是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干部开展常态化提醒约谈。四是制定了《州商务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管理制度(试行)》,从2025年5月起实施。

问题二十六: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追回资金,将涉及超支的441元及时收回,上交国库。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从严把关,坚持以财务报账制度为标准,仔细审核报销凭证,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加强审核,确保差旅报销原始票据的完整性。

整改成效:一是经核实,涉及的441元报销费用中,有两笔报销共210元不需退款,系计算错误和发票缺失问题。其余231元于2025年2月27日存入代管户,并于2025年3月21日上缴国库。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学习财务相关制度,学习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差旅费报销等有关规定。三是修订完善了《州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二十七:关于“财务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核实票据真实性,组织经办人和分管财务领导进行确认,对情况属实的提交党组审定,情况不属实的及时追回相关资金上缴国库。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审核程序,杜绝出现未签字、填写不规范等情况发生。三是细化审批流程,制作财务审批流程图,报账经办人严格按照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办理。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核实。经核对报销凭证,涉及财务凭证不规范的报销共19笔,问题为汇总金额填错、无有效附件、出差人员或单位未填写、分管领导未签字,不存在违规报销、超额列支的情况。二是建章立制。根据财务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州商务局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州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规范报销行为。三是细化审批流程,制作财务审批流程图上墙,严格按照审批流程逐级审批办理。

问题二十八:关于“财务交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规定补办交接手续。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会计人员离岗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交接工作时须有监交人在场。三是及时更换UK,发生人员变动后,由接替人在完成交接后一个月内更换UK。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20日,在分管负责同志的监督下,补办了交接手续。二是加强管理,今后将严格执行《州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离岗交接并及时更换UK。

问题二十九:关于“项目资金报账要素不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复核相关凭证,要求经办人配合完善资料,将所缺的资料附到相应会计凭证中。二是加强审核,会计在装订凭证前需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进行确认,对报账要素不全的不能入账,更不能装订。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核实,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二是补齐附件,已将商务局付极贫乡鲁容冷库建设项目补助、州商务局付中国银联7月“幸福金州·助商惠民”促销费购车补贴、州商务局付中国银联8月“幸福金州·助商惠民”促销费购车补贴资料中所缺的收据、国库集中支付凭证、附件等有效付款依据附相应凭证中。三是完善审核流程,会计在装订凭证前需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进行确认,对报账要素不全的不能入账。

问题三十:关于“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机关党委会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二是机关党委书记在机关党委会上作检讨。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2月16日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月10日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机关党委书记在2024年12月16日机关党委委员会上作出自我批评。

问题三十一:关于“对基层党组织要求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提醒谈话。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对州供应商联合会党支部负责同志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督促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提升业务能力。指导州供应商联合会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有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适时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24日,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对州供应商联合会党支部书记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指导州供应商联合会党支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范有序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2025年3月24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对供应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2025年3月24日,局机关纪委书记对供应商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督促检查。发现问题1个,要求其立即整改。

问题三十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组织机关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以即将召开的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为契机,认真制定方案,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党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高质量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3月4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机关支部认真做好各项会前准备,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了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按照要求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问题三十三: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二是对未征求预备期所在党组织意见转正的党员,对其入党过程进行全面梳理,并开展调查认定。三是举一反三。对近5年培养发展的党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存在类似问题的一并予以调查核实。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在2025年3月4日,3月17日支部党员大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二是开展核实认定。调查组到原培养支部开展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机关支部分别于4月7日、8日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了研究认定。党组于4月11日召开会议、机关党委于4月17日召开会议研究同意予以认定,报州直机关工委审批,州直机关工委于2025年5月26日批复同意。

问题三十四: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组织人事规定的学习。二是对未签字的《干部动议纪实表》进行动议结果核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局党组研究认定。三是对人事科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要求加强业务学习,遵章办事,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组织人事相关规定纳入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会进行学习。二是成立了核查组对未签字的《干部动议纪实表》进行动议结果核查,并形成工作报告提交2025年2月25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对动议情况予以认可。三是2025年2月21日,分管负责同志对人事科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问题三十五: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依章办事。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用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坚持成熟一个任用一个,并长期坚持。

整改成效: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到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研讨进行学习。二是2025年4月,对具备提拔任用条件的2名干部进行考察提拔,担任事业副科长级领导职务。

问题三十六: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缓慢”的问题。上轮巡察反馈“落实州政府国有资产处置专题会议精神不力”的问题整改缓慢,截至2024年10月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事宜。

整改措施:根据九届州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黔西南府常议〔2023〕7号)精神,州商务局办公用房所有权已划转到金州燃气公司,并由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工作。我局将加强与金州燃气公司对接,及时跟踪《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进度。

整改成效:2025年2月州能投集团已完成《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问题三十七: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巡视整改工作相关重要论述,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抓好落实。二是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对照制定的巡察整改措施,继续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相关整改工作,做好巡视整改相关资料收集归档,争取在省委巡视“回头看”整改销号。

整改成效: 一是针对省审计厅2020年10月反馈整改问题。2023年9月,州商务局向省审计厅提交《黔西南州商务局关于黔西南州“违规补助民营企业财政资金600万元”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4年3月,州人民政府向省审计厅报送了该问题整改的相关资料。5月22日,省审计厅在向州政府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时,未再将该问题纳入调度整改内容。经与州审计局对接,未继续纳入调度的问题即视为已整改完成销号。二是针对2024年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2024年12月,州商务局将省委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相关档案整理归档报州委巡察办。2025年2月7日,经州委巡察办对接请示省纪委省监委、省委巡视办,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对我州拟上报的《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不宜公开事项说明(征求意见稿)》反馈,关于《党委通报稿》无意见,其中,涉及我局牵头“违规拨付奖补资金”问题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2025年2月13日,黔西南州委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党内通报(《中共黔西南州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州党发〔2025〕3号)。 

问题三十八: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利用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有关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二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反弹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反弹等问题发生。三是督促州商务局党组加强与州能投集团对接,及时跟踪《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进度。目前,州能投集团已完成产权证办理。

问题三十九:关于“边改边犯‘党员未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个别年度漏交的,加强对支部指导,及时开展收交。对行动不便的,及时开展关心关爱走访,加强与其家人联系,积极采取灵活方式开展上门收交。二是对存在特殊问题的,加强与本人及其家人、支委沟通、核查,据实提出处理意见。三是由机关党委对离退休支部开展提醒谈话,指导支部常态化、灵活开展党费收取工作,确保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对涉及的离退休人员党费进行了补缴,共计补缴党费3566元。二是开展提醒谈话。州商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于2024年12月6日对离退休一、二支部支委委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并对党费收缴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党费收缴相关规定。

问题四十: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规定补办交接手续。二是加强管理。在今后工作中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移交清册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整改成效:一是2025年2月20日,按规定补办交接手续,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规定落实好。二是修订完善了《州商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严格遵照执行,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9-3223423;邮政信箱:贵州省桔山大道鑫吉园黔西南州商务局(邮编562400);电子邮箱:qxnzswj3223423@163.com。


中共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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