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行政立法工作情况
2025年一季度行政立法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行政立法工作情况
(一)法规规章起草论证情况
一是进一步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促进办法(草案)》进行论证修改。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管用实用为思路,对《办法(草案)》进行了7轮论证修改,通过精心打磨确保条款精准务实。另外,坚持“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再次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并针对重点条文,点对点向社工部、财政局等8个部门发送征求意见函,精准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确保《办法(草案)》与各部门职责、政策契合。二是继续全过程参与州人大相关条例的论证修改。到省人大参加《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论证会。参与《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论证2次,参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草案)》现场论证2次,书面提出意见建议1份。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情况
2月14日,在门户网站公开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推荐、自荐等方式,初步征集到8个司法所、2个律所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民意表达“最后一公里”。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
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核关口。完成22份文件合法性审核,提出意见建议36条。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复杂权责关系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运用“现场审查会+顾问联审”机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现场审查会,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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