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2026年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主要普法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牵头科室: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相关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贵州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行为纪律处分规定》等。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所属事业单位)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牵头科室:人事警务培训科、戒毒工作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规。(牵头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牵头科室:律师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局机关内部)、《信访工作条例》。(责任部门:办公室)
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公证条例》《贵州省司法鉴定条例》。(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科)
7.矛盾纠纷化解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贵州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牵头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牵头科室:立案审查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
9.《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牵头科室:立法科)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牵头科室:装备财务保障科)
11.《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牵头科室: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共性普法内容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个性普法内容的主要对象是全州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律师、公证员、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认真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结合职能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4月)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举办领导干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或研讨班活动。(牵头科室: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完成时限:4月至12月)
3.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各县(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好年度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牵头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4月、5月、12月)
4、围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实际,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3月“消费者权益保护”,4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5月“民法典宣传月”,6月“未成年人保护”,7月“优化营商环境”,8月“生态环境保护”,9月“民族团结进步”,10月“共建老年友好社会”,11月“消防安全宣传”,12月“宪法宣传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
5.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认真组织局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活动。(牵头科室:机关党办、人事警务培训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完成时限:全年)
(四)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
6.对我局承担的立法相关工作,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理解与认识。(牵头科室:立法科;完成时限:全年。)
7.运通过执法公开、行政裁决文书上网和开设“以案释法”专栏等形式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年内在“法治黔西南”栏目发布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立案审查科、行政应诉科、行政复议科、律师工作科、州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科室;完成时限:全年)
8.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等工作各环节,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的法治教育,服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律援助申请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等人群的法治宣传,引导管理服务对象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中心)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五)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9.围绕司法行政职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在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及“法治黔西南”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积极与上级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牵头科室: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10.积极发挥贵州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贵州公共法律服务网平台作用,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将群众咨询的热点转化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牵头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法律援助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部门
黔西南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新闻办)。
六、联系方式
黔西南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新闻办)胡慧
电话:0859—3813695
黔西南州司法局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