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缴了吗?
只要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缴了吗?
答:不可以,此为违法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劳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分的权利。即使员工签署了“自愿放弃协议”,该协议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单位仍面临被责令补缴、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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