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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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及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黔西南州人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州委政府重大决议、部署。(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党办、综合法规科及局各科室单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牵头科室:综合法规科及局各科室、单位)

3.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相关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局党办、综合法规科及局各科室、单位)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责任部门:劳动关系科、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失业保险条例》。(责任部门:社会保险科、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部门: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责任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5.《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责任部门:州就业局、州人才服务中心(州人事考试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责任部门:职业能力建设科)

7.《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责任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普法对象

全州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各类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等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以及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全面推动全州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树牢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让人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重点群体的普法服务需求;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四、工作计划

(一)强化“第一议题”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两个维护”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2次,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局党办;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黔西南州“两听取两纳入四统筹”“一听取三推动四落实”职责要求,局党组组织学习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不少于4次;局党组书记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人事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三)聚焦“关键少数”,更新应知应会清单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州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人社工作实际,更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抓好专题宣传学习教育,增强全局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党规国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责任部门:局党办、综合法规科、人事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四)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依托“法宣在线”等平台,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接受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同时开展线下依法行政实务培训,全面提升全州人社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人事科、党办;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开展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

在重要时间节点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着力培养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人社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实干实绩践行初心使命。(责任部门:人事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六)深化以案释法,强化法治实践意识

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2次,通过“零距离”庭审观摩,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结合黔西南州依法行政最新要求,梳理人社领域典型执法、复议、诉讼案例开展内部研讨,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七)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全国性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农民工维权普法月”“社保政策宣传周”等特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黔西南州“双语普法”模式,面向少数民族聚居区群众开展接地气、听得懂的普法宣传,推动法治理念走进基层、深入人心。(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及全局各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惠企惠民普法

紧扣黔西南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求,定期更新人社惠企惠民政策措施内容,动态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充分利用“人才博览会”“就业招聘会”等活动契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才人事、社会保障、和谐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同步开展配套政策普法。(责任部门:全局各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九)聚焦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服务

针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普法:围绕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需求,深化“保障农民工权益”活动,结合“黔薪保”大数据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普法;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普法;联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社保转移等政策宣传,切实维护重点群体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社保业务经办科室等相关科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十)创新新媒体宣传,拓宽普法传播渠道

充分利用“黔西南人社”微信公众号、本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体系;借鉴黔西南州“法治直播”模式,开设人社工作直播间,以案例讲解、政策解读、互动答疑等形式开展线上普法,让普法融入日常。(责任部门:局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及全局各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十一)开展系统专题培训,强化统筹指导能力

联合司法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业务专题培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人社领域核心法律法规、执法实务及黔西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要求,强化对各县(市)人社部门普法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升全州人社系统法治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业务能力与履职水平。(责任部门:综合法规科及全局各科室、单位;完成时限:2026年12月31日前)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本清单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科牵头统筹落实,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总结。

联系人: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法规科杨毅诚

联系电话:0859-3240852

办公地址:黔西南州兴义市建设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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