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能源局2024年10月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黔西南州能源局2024年度煤矿安全督查计划》要求,现将2024年10月份煤矿安全督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2024年9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2024年9月份,计划开展督查煤矿7矿次,实际完成督查煤矿9矿次,巡查18矿次,下达执法检查文书9份;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查处隐患和问题104条,其中重大隐患1条(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执法五处查处),一般隐患和问题103条,立即整改37条,限期整改67条;责令停止采掘工作面作业1个次,责令停止使用设备0台次,实施处罚1矿次,罚款31.99万元。
二、2024年10月份计划
2024年10月,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督查8矿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二)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安委〔2024〕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11号)《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清理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4〕31号)等文件精神,严厉打击隐蔽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抓文件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安委〔2024〕2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 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矿安黔〔2024〕40号)《<硬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及相关责任主体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
(四)加强瓦斯超限管理。严格落实《贵州省煤矿企业防止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矿安黔〔2022〕47号)《加强煤矿瓦斯超限风险防控十条措施》(矿安黔〔2023〕3号)《贵州省煤矿瓦斯防治综合管理办法》(矿安黔〔2022〕7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救护队参与排放瓦斯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2〕4号)《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施钻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能源函〔2023〕22号)《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强化煤矿瓦斯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的通知》(州能源字〔2024〕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14号)等要求,严格排放瓦斯管理和施钻规范管理。
(五)强化顶板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顶板管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黔能源安〔2024〕30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州生产建设煤矿2024年基本完成巷道围岩地质力学参数测定和评估,煤矿综掘工艺应用率不低于60%,综掘机100%安装使用机载临时支护装置,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实现矿压在线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煤矿进一步规范支护设计,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支护工程质量管控。
(六)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49号)要求,矿长要在全矿职工大会上宣讲解读危害矿山领域生产安全常见罪名及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争做守法的矿山人”意识。督促各煤矿企业要规范事前充分研判,认真开好现场会、严格开工前安全确认严格开工报告。严格事中严格监督,加强首次作业过程监督,严格“安全两员”现场监督,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的动态制定及落实管理,严格落实“无视频不作业”,严格重点时段现场管理。全面做好事后总结,每班结束后召开班后小会,每项工程结束后召开工程工作总结会议,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双全日”工作奖惩机制。
(七)抓“双全日”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矿山领域“双全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安〔2023〕8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建立“双全日”工作督促调度机制的通知》(矿安黔函〔2023〕330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煤矿组织开展“双全日”工作,抓好全面排查系统隐患、全员查“三违”反“三违”工作。规范从业行为,培育安全文化,养成精准作业习惯,依法依规办矿管矿,做到系统完善、设施齐全、设备完好、制度健全、责任到位、管理有效,系统地提升煤矿安全基础、规范人的本质安全行为,推动建设本质安全型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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