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能源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黔西南州能源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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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重要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

4.《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

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反窃电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全州能源系统干部职工,能源监管工作涉及的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实。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提升全州能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为推进全州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2026年普法工作计划。结合能源工作实际,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对外公布,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时限,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4月前)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一卷》,至少安排1次法治专题学习。(牵头科室:办公室;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三)推动日常学法普法常态化

1.修订《黔西南州能源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6年版)》。(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4月底前)

2.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等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重要内容;组织全局职工通过“在线学法考试平台”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3.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证办证换证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和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各类线上线下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等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聚焦“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牵头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政务服务、行政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群众开展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及时解疑释惑,增强公众守法意识及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前)

五、责任部门

黔西南州能源局政策法规科

六、联系方式

黔西南州能源局政策法规科  陈应霞

电话:0859-312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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