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泥凼镇派出所移交贵EXXX09号车辆疑似涉嫌从事非法运营线索,2026年9月7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兴义大队执法人员到泥凼镇开展线索核查工作。
一是开展线索调查核实。执法人员通过向办案民警、泥凼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驾驶员邱某了解,2026年9月4日,邱某驾驶贵EXXX09号车辆到泥凼中学接女儿,顺路将邻居的初中生、小学生各3名,以及其中一名学生的监护人一起带回家,行至途中因超载被泥凼镇派出所民警查获,邱某职业为临时建筑工,仅周五、周日开车接送女儿并顺带接送邻居家中小学生,接送学生未收取费用。经对以上信息核实并参照《州公安局 州交通运输局 州教育局关于印发<全省乡村学生出行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执法人员认定为邻里互助车辆,不属于非法运营;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执法人员向邱某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从事非法运营的条款进行普法教育,并签订《不从事非法运营承诺书》;三是引导驾驶员开展邻里互助车辆备案手续。执法人员向邱某宣传相关文件要求,倡导邱某根据文件中关于“邻里互助乘车”的要求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规范邻里互助乘车的行为,在解决乡村学生出行问题的同时确保出行安全;四是强化与乡镇建立交通运输联合执法机制。执法人员与泥凼镇人民政府相关领导进行座谈,就致力于推进泥凼镇乡村学生出行中邻里互助车辆备案及执法等工作进行交流,同时就道路运输非法运营、超限治理、道路巡查及隐患排查等方面开展交流,有利于双方在交通运输执法形成有效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