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专项执法培训指导工作

为确保《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工作任务有序开展,6月9日至15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胡忠文同志率海事航务大队相关人员到各县(市)大队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专项执法培训指导。

指导组分别到全州八县(市)执法大队和相关重点码头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专项执法培训指导。要求各县(市)执法大队

要围绕三十条硬措施组织企业、船舶、船员开展水上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并开展企业、船舶、船员、港口码头执法检查。同时,常态化开展水上交通“打非治违”工作,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船舶未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的;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超员运输货物、旅客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期间,指导组深入基层一线,先后到贞丰县董箐码头,兴仁市执法大队,安龙县永和码头,望谟县蔗香码头、油迈码头,册亨县岩架码头、板坝码头,兴义红椿码头水上执法中队与执法人员共同学习省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局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商讨执法行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推进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建议,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从源头上化解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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