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建科(主持工作)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机关文秘、文电、档案、督查、深化改革、信访维稳、保密、统战、禁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运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研判和应急处置、史志、年鉴工作。负责机关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目标绩效考核、外事、民族团结、学习培训、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机关纪委、意识形态、共青团、工会、妇联工作。负责原材料工业生产、有色、建材、黄金、石材、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钢铁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金属、非金属及水气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相关技术规范、政策措施;会同有关州直部门规范金属、非金属及水气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管理;推动金属、非金属及水气矿产资源开采企业实施改造,提升技术装备、资源利用、智慧管理水平;按规定承担金属、非金属及水气矿山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办公室、人事科、原材料工业科(金属非金属行业管理科)。负责黄金产业专班相关工作。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