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波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 负责规划和投资、产业布局、重大工业项目、技术装备制造、军民融合、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节能监察、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牵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工信部门相关职责工作。负责全州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监测分析、产业定位、共建产业园区工作。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通信基础设施等方面工作。负责产业招商、营商环境、新国发2号工作专班、“5+3”专项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规划和投资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工业园区科。负责新国发2号工作专班、“5+3”工作专班相关工作。
贵公网安备 522301020000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