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包括:总体要求、建设对象、建设标准、建设任务、组织实施等五部分。

总体要求中明确:到2027年,建成200个左右高标准数字园区,实现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园区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智赋能园区发展的典型模式,园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

建设对象:高标准数字园区依托国务院或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设立的、以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各类园区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即“园中园”)开展建设。

建设标准: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期满后应达到以下标准:一是产业数字化水平高。工业互联网应用覆盖园区全部行业,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100%。二是专业服务品质高。在生产、生活、政务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数字化公共服务,园区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应用覆盖规上工业企业比例达100%。三是运营管理效率高。建成覆盖园区资产管理、经济运行监测、绿色低碳发展、安全应急管控等主要环节的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园区运营管理效率显著提升。四是基础设施能级高。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双千兆网络覆盖率达100%,算力基础设施实现有效部署和应用,数据开放共享、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建设任务包括4个方面13个具体内容,一是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包括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开展链式数字化改造、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二是加强园区数字化服务,包括拓展数字化生产性服务、升级数字化生活性服务、优化数字化政务服务。三是完善园区数字化管理,包括加强园区资产数字化管理、完善经济运行数字化管理、进绿色低碳数字化管理、强化安全应急数字化管理。四是夯实数字化支撑,包括健全数字化基础设施、构筑数据开发利用平台、提升数字化安全保障水平。

组织实施。一是加强建设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遴选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对象,推动地方和园区落实指南要求,推进园区数字化建设。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指南建设标准开展评估,符合标准的正式确定为高标准数字园区。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等工作,加大对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推动园区产业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融合应用等。三是开展成效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高标准数字园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依托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每年开展成效评估,总结高标准数字园区建设的成效经验和典型模式,通过组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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