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许可公示

黔西南州《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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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等三项公共安全标准的通知》、《贵州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审查,黔西南州晴隆安宝煤矿有限公司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拟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该公示自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发现审查复核人员、单位及上述单位在审核审批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以下方式反映或举报:一是以书面形式将有关违纪违规情况寄(送)到黔西南州纪委监委驻黔西南州公安局纪检组;二是通过电话反映或举报,举报电话:0859-3292039。

黔西南州公安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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