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召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工作会议

近日,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邓勤田主持召开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工作会议。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义市发改局分管负责同志、州发展改革委相关科室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建立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联席会商工作机制,从责任体系、流程管控、协同监管三个维度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是推动实现前期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明晰发改、住建两部门职责分工,推动构建州县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会议还就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基本原则、定价时间、调研样本选取等作了明确。

会议要求,要围绕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全链条,推动价格监管与行业监管深度融合、同向发力,做好“三个联动”。一是收费核定联动。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前,住建部门按规定完成物业服务等级备案并出具正式备案意见;发改部门以备案服务等级为核心依据,依规开展价格调查与成本监审,严格履行法定定价程序,科学核定各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二是备案管理联动。严格执行“先等级备案、后收费备案”工作流程。建设单位先行向住建部门申请服务等级备案,住建部门核查服务水平与等级标准的匹配性并出具备案文件;建设单位凭备案文件申请收费备案,发改部门核查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对应性,确保二者一一匹配。三是监督检查联动。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机制,两部门定期交换服务等级备案、收费标准备案等监管数据,实现信息共用、监管联动。住建部门聚焦物业服务品质提升,强化服务等级履约情况监管;发改部门聚焦收费行为规范,加强政府指导价执行与明码标价管理。两部门健全监管协同与工作衔接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共同推动物业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下步工作中,州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发挥联席会商机制的统筹引领作用,推动机制常态化运行,紧盯定价关键节点,加强对各县(市)的业务指导与跟踪调度,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进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落地实施,切实保障群众合法价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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