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第六中学:
你校呈报的《兴义市第六中学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5〕8号)有关规定,现将你校学生住宿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义市第六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由现行150元/每生/每学期调整为220元/每生/每学期。
二、兴义市第六中学应当妥善安排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问题。
三、兴义市第六中学接到批复后,应在学校醒目位置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价格举报电话(12315)进行公示,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费票据,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于下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