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传达学习节能降碳相关文件精神

州发展改革委传达学习节能降碳相关文件精神

近日,州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节能降碳是推动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意见》《办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自2026年起实施年度考核、“5+9”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核心要求,切实增强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工信、住建、交通、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要立足我州实际,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升级、能源安全,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会议要求,要扎实做好数据衔接和目标测算,密切跟踪省级碳达峰行动方案及“十五五”目标任务分解动态,提前收集整理碳排放总量、强度等基础数据,确保后续工作有效衔接。要严把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关口,对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能耗和碳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规范审批流程,确保源头可控。要主动加强指导服务,聚焦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能效诊断和节能监察,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要围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节点,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推动绿色低碳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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