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兴仁“八月八—百姓大舞台·民族大联欢”暨兴仁薏仁米文化品牌宣传推广系列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兴仁“八月八—百姓大舞台·民族大联欢”暨兴仁薏仁米文化品牌宣传推广系列活动期间安保工作,维护活动期间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规定,决定在活动举办期间,对兴仁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9月1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

二、管控区域

兴仁市体育运动中心(活动主会场)、兴仁市第一小学→振兴大道→兴仁市体育运动中心沿线及周边300米以内空域范围。

三、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未报备的一切轻型和超轻型飞机、直升机、滑翔伞、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执行警务飞行、应急救援、媒体航拍等任务确需飞行的,应当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服从统一指挥。

四、管控措施

(一)管控期间,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经批准的飞行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空域范围和高度实施。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飞行,并依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积极配合管控工作,严格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飞行行为,可随时拨打兴仁市公安局值班电话:0859-6212063,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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