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52230011/2026-309397 | 文 号: | 黔西南府办发〔2026〕3号 | 成文日期: | 2026-02-27 |
| 发文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6-02-27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黔西南府办发〔202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已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黔西南州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强化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经营主体,推动各类经营主体扩容提质,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到2030年,全州经营主体总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质量显著提升,企业占经营主体总数比重提高到30%左右,新增“四上”企业总量达到650家左右,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一)稳妥有序推进州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和产业化布局。统筹谋划强链延链补链项目,通过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推动国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筑安装、燃气能源等核心领域集中,倡导州级所属一级企业户数不超过6户,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围绕“四化”建设及州“3+4”产业体系,引导国有资本向新型综合能源、资源精深加工、林浆纸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集聚。支持县(市)国企跨级重组,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将整合重组与产业布局成效纳入考核,重点评估“上规入统”推进质量。
(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融资平台转型激活国有资本发展动能。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投融资担保监管机制。支持州县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推动关联产业跨级重组。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实体化、法治化转型,全面剥离政府融资功能,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力争2027年6月底前完成压降退出任务。协调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依法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推动“五整合”,实现降成本、降利息、降债务。
(三)深化主辅分离改革培育经营主体。以“一主多辅”发展格局构建为核心,推动州属国有企业聚焦后勤服务、物业管理、物流运输、维修保障等辅助业务,通过剥离非主业资产、组建独立法人实体,衍生新市场经营主体,填补国民经济行业空白。落实税收减免、土地处置等优惠政策,鼓励新组建企业进入薄弱领域和新兴行业。
二、发展壮大民营企业
(四)实施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行动计划。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预留相应比例份额投向中小企业,争取“四化”产业基金支持民营企业资金占比不低于50%。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政企银”常态化沟通平台。力争2027年培育1—2家、2030年培育2—3家营收超50亿元的头部企业,推动入围省民企100强链主企业数2030年达到12家,动态培育十亿级、十五亿级、三十亿级、五十亿级四个梯队后备企业。
(五)完善服务民营经济沟通交流机制。健全完善州、县(市)两级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依托贵州省“企业之家”服务平台,严格执行首接负责、首接闭环,完善“收集—办理—反馈—回访”闭环管理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应走尽走”原则,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大走访行动,主动上门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到2030年,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左右。
(六)推动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发展。积极开展“个转企”帮扶服务,对“名特优新”、老字号等个体工商户差异化帮扶。对申请“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一次提交材料、一次集成办结”,并延续使用原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强涉税信息共享,对转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好“黔惠贷”等数字普惠金融产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开展“盘活、巩固、提升、拓展”攻坚行动
(七)大力实施“盘活”攻坚行动。对307户规上负增长企业,着力“盘活”经营,推动止跌回稳。通过产需对接拓展订单,强化技术改造与生产保障,恢复经营活力(其中:农业17户,工业127户,能源35户,服务业85户,国有企业19户,建筑业5户,房地产19户)。
(八)大力实施“巩固”攻坚行动。对296户在库规上正增长企业,持续加以“巩固”,促进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强化服务保障,推动在库企业与本地链主企业、头部企业协作配套,融入产业链供应链(其中:农业37户,工业93户,能源7户,服务业89户,国有企业23户,建筑业10户,房地产37户)。
(九)大力实施“提升”攻坚行动。对150户临规企业,推动“提升”营收,促进早日入规入统。实施精准培育服务,对首次成功入规企业强化生产保障与市场对接支持,形成“培育—入规—壮大”良性循环(其中:农业14户,工业25户,能源9户,服务业76户,国有企业7户,建筑业9户,房地产10户)。
(十)大力实施“拓展”攻坚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条延链强链补链,推动主辅分离拓展经营主体,实施招商引资拓展新增主体,力争年内拓展、招引104户(其中:农业16户,工业50户,能源3户,服务业25户,国有企业9户,房地产1户)。各县(市)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主辅分离,兴义市每年3家以上,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每年2家以上,晴隆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每年引导1家以上。
四、推动企业多元创新发展
(十一)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紧扣省“3+5”农业特色产业布局,构建黔西南“一基础三重点五特色”现代农业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从种业、生产、加工、流通、品牌、市场等全链条发力,打造一批链主企业,引导符合标准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步转型为企业。到2030年,全州新认定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20家,州级龙头企业50家。
(十二)丰富发展文旅经营主体。实施文旅经营主体培育行动计划,聚焦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围绕“一城一带两地”文旅体融合格局,引进和培育一批景区运营、赛事服务、文化演艺、康养旅居、星级酒店、等级民宿、乡村旅游等经营主体。到2030年,新增规上文旅企业20户以上;星级旅游饭店达到20家,力争五星级旅游饭店达2家;等级民宿达到130家左右。
(十三)强化企业创新和高新培育。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创新联合体,围绕黄金、铝和铝加工、新能源电池材料、健康医药等领域培育建设省、州级科技创新平台。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申报工作,建立动态培育库。开展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库,力争到2030年,全州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达4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80家。
(十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机制,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和入企走访服务,帮助企业申报“中小信贷通”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十五五”期间,力争全州年均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年均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户以上,到2030年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量达100家以上。
(十五)加强上市企业培育和服务。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动态优化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构建“培育—辅导—申报—上市”梯次推进机制。用好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重点培育文旅企业和优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力争实现“零突破”。
五、着力引进优强企业
(十六)强化产业链企业招引。围绕我州“三大产业集群”“四大特色轻工”,构建覆盖项目“招引—落地—建设—达产—上规”全周期服务体系,滚动编制工业产业“一图三清单”,按图索骥、靶向招商。实施盘活存量招商专项行动,通过二次招商、并购重组等方式“腾笼换鸟”。
(十七)加大向央企、省企招引。健全央地国企合作机制,围绕我州煤、黄金、铝等产业发展需求,深化与央企战略合作,推动央企区域性、功能性板块落户黔西南。主动对接省国资委及央国企,高质量梳理投资方向、谋划拟招项目。每年推动州管企业对接央企、省属国企项目不少于30个,引进合同项目不少于20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0亿元。
(十八)服务好现有企业推动以商招商。把服务好现有企业作为最好的招商名片,精准掌握企业增资扩产计划与产业链配套需求,推动衍生项目转化为招商线索。拓展多元招商渠道,深挖亲情、校友、乡友等人脉资源开展情感招商,聚焦矿产、文旅、农业等特色禀赋开展资源招商,激活驻外办事机构“桥头堡”作用。
(十九)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对已签约项目,主动靠前服务,高效响应企业关键要素匹配需求。对开工在建项目,及时下沉调研,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切实破解卡点堵点。对投产项目,强化“稳产达产”帮扶,帮助企业尽快释放产能。
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深入实施招商引资打白条许空愿、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涉企执法不规范、违规干预涉企经济纠纷五类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行动。强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问题发生。
(二十一)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涉企行政检查年度计划管理,减少检查频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深化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及包容审慎监管,推行企业信用修复告知服务指导。强化司法协同保护,严禁超标、超范围冻结企业资产。
(二十二)强化公共服务支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改革,打造特色化“一件事”、跨部门“一窗通办”、高频事项“容缺办理”。落实文旅经营主体服务“一次性告知”“一网通办”,简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开展企业标准化提升行动,压缩地方标准研制周期至18个月内。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实施检测签约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三)下大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全面落实减轻工商业企业用电负担政策措施,完善州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机制,切实降低企业用电用能成本。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惠企政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大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注重营商环境建设日常积累,避免形式化走访,减少不必要干扰。
七、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二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贷款贴息支持。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入库入统企业、国家和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企业等,分类给予政策激励。推动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深化协同,构建“股贷债保汇”联动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十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小型微利企业,依法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二十六)加强用地、用能、人才保障。加快推行“标准地”供应,鼓励企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发展国家鼓励类产业。在确保完成全州能耗和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对符合“三大产业集群”“四大特色轻工”等战略导向的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合理用能需求。简化审批流程,推行环评与排污许可并联办理。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分类实施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卓越工程师等专项培养计划。
八、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二十七)压实责任机制。构建培育壮大经营主体硬核责任机制,实行“三个一律”问责机制: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培育目标的县(市),一律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对敷衍塞责的部门,一律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因不作为导致企业流失的干部,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二十八)强化协同联动。建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工作机制,州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目标计划,各县(市)人民政府扛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州政府定期专题研究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建立以“四上”企业净增数、新增数、持续目标完成率及入规质量为核心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对成效突出的予以激励,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
(二十九)强化政策协同。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同向发力,聚焦重大项目融资需求,分类施策支持企业成长,强化改革举措与宏观政策衔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通过政策评估机制动态调整措施,避免政策冲突,形成合力支撑产业升级,为实体经济筑牢根基。
(三十)强化预期管理。建立常态化经济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布权威解读,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普及重大政策内容。优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确保政策信号清晰。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发展信心,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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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州纪委州监委,州委各部门,兴义军分区,武警黔西南支队。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州委,各新闻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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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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