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终止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发〔202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终止1家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xlsx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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