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结果公示城乡居民第C172批

根据《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医保通〔2021〕9号)规定,经评定, 张*芬 等 5 位同志(城乡居民)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延安路57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5楼514室)。反映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举报电话:0859-3389137

 

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资格委员会

                            2026年9月8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1

张*芬

女

522***1942********

兴义市丰都街道冠德华庭

2

邹*翠

女

522***1953********

兴义市郑屯镇前锋村

3

张*翠

女

522***1942********

兴义市敬南镇必亮村

4

邬*先

女

522***1950********

兴义市敬南镇必亮村

5

周*芬

女

522***1940********

兴义市下五屯街道坝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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