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终止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黔医保发〔2026〕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贞丰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终止6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1日

特此公告

附件:贞丰县医疗保障局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 .xlsx

                               贞丰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微信扫码阅读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二维码后阅读或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