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重新评估结果公示城镇职工第ZG021批

根据《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医保通〔2021〕9号)规定,经评定,  王*平  等  3  位同志(城镇职工)符合重度失能标准,  席*能  等  2  位同志(城镇职工)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地址:兴义市黄草街道延安路57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5楼514室)。反映时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举报电话:0859-3389137

 

黔西南州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资格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表1 (城镇职工)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等级

重新评估等级

居住地址

1

王*平

男

522***1960********

重度一级

重度一级

安龙县栖凤街道鑫凯龙城小区

2

管*忠

男

522***1938********

重度一级

重度三级

安龙县栖凤街道鑫凯龙城小区

3

袁*国

男

522***1942********

重度一级

重度一级

兴义市黄草街道吉利一区

 

表2 (城镇职工)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等级

重新评估等级

居住地址

1

席*能

男

522***1955********

重度一级

中度失能

兴义市黄草街道香槟花园

2

彭*英

女

522***1942********

重度一级

中度失能

兴义市黄草街道遵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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